改革正为国有企业注入强劲动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资监管……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强身健体,更显活力。最新统计显示,2016年102户央企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326.7亿元,上交税费总额2.1万亿元,盈利企业达96家,总体运营超出预期。
一年多来,国企改革“四梁八柱”拔地而起,从“设计”加速迈向“施工”。工程进展如何,有哪些阶段性成果?小新将为您聚焦改革,实时通报!
湖北:六方面推进国企改革
在近期召开的湖北省出资企业、市州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湖北国资委提出从六个方面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确保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争取达到8%。
一、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加大利润和增加值考核评价权重,鼓励企业以创造价值为导向;严控风险,稳健经营,严格投资管理,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贸易,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
二、强力攻坚克难,加快各项改革政策落实落地。
①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②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支持中央企业、省出资企业、市县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资本参与非国资控股项目,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选择一批适合开展员工持股的企业推进员工持股试点。
③继续推进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⑤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开展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权限下放给企业试点,推进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⑥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 突出精干主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①突出主攻方向,做强做优主业。稳步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兼并重组,整合产业链条,减少重复建设,避免同质化竞争,提高企业素质和产业集中度,努力打造一批产融结合的大型产业投资集团。
②压缩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省出资企业要争取2年内将管理层级减到3-4级以内,法人单位也要减少20%以上。
③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努力止住“出血点”。
④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运行程序。
⑤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⑥围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资本投向。发挥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等领域的优势,共同组团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四、 深化央企合作,促进经济融合发展。
开展邀商考察活动,邀请中央企业总部及子公司来湖北考察投资、洽谈合作。积极谋划一批央企合作项目,适时举办个性化的央企对接活动。
五、 推动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①制定职能转变方案。调整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制订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解决好监管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
②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整合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手段,建立企业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组织开展违规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③不断转变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股东代表制度,建立总会计师委派制度。
④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沟通,积极反映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六、 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湖南:国企混改意见出台
分类推进改革探索员工持股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明确 ,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支持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企业项目,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意见提出,要分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含功能类、竞争类)国有企业,包括政府投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平台、金融服务业平台等,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此外,鼓励非公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支持国有资本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非国有企业的项目和资本运作,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意见明确,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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