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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演入职门槛低?大学生找暑期工被骗千元

发稿时间:2017-07-10 11:1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张群 刘一梦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 张群 实习记者 刘一梦) 7月5日,北京某高校学生小张向“青年之声”反映,称自己在寻找暑期工的过程中被骗1000余元。6月下旬,小张通过求职网站向北京爱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递简历,面试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向其收取了1000余元,最后只退回了100元。得知情况后,记者致电该公司,但并未获得正面回应。

  工作没找到 白交千余元

  小张是北京某高校学生,原本打算趁着暑假找一个暑期工作赚取生活费。6月下旬,小张在求职网站大街网上看到“北京爱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群众演员一职。

群众演员招聘信息。图片来自当事人

  小张觉得“群众演员”入职门槛较低,并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该职位投递了简历,不久便收到面试邀约。

  “面试当天,招聘人员说群众演员岗位是4000元钱的底薪,但是要先收取900元的影视基地出入证费用,什么时候有空就可以去上岗。”小张告诉记者,交付900元费用后,招聘人员与他签署了工作满一个月退还900元钱款的协议,但协议并没有给他。随后,招聘人员将小张的900元收据及他的简历装入一个档案袋,让小张前往怀柔区影视基地交付到基地那边的工作人员手中。

装有收据及简历的档案袋。图片来自当事人

  据小张介绍,第二天,到达影视基地附近约定好的地点后,将档案袋交给了接待他的工作人员王某。王某以影视基地人员培训、现场指导费、卫生费、发生意外医疗费用等为由,又向其收取800余元。“我们就在影视基地附近的农家小院里,一天都没有给我安排任何工作,也不许大家有任何工作上的交流,当时就感觉被骗了。”小张说,当天晚上,王某告诉他之前交的钱都不算数了,现在有几个选择。首先是退还他300元,让他自己回去;其次是给他100元,继续在网上招揽求职人员,若收到900元的影视基地出入证费用,可分得20%提成;第三是继续耗着,等影视基地发通告,大概每月两千元收入。而与当初所说的4000元底薪外加提成差别太大。

  最后,王某建议小张去网上招聘新的人员过来。“他说就是让我们坚持不到一个月,将所有押金不予退还。”小张说当时对方态度很恶劣,他有点害怕就答应了。离开之前,王某强制他签下一份协议,内容是全部押金已退还至本人手中,与他们没有任何财务纠纷,并指使小张按上指印,协议也被他们没收。至此,小张手中已无任何合约协议及缴费证据。

  致电当事公司 无回应

  根据以上信息,记者在大街网上查询北京爱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却发现该公司并未在网站上公开的任何简介,但有最近发布的招聘信息。

图片来自网络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爱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岳某,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岳某立即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时,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又致电在怀柔影视基地附近接待小张的王某。电话拨通后,被问是否为北京爱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工作人王某时,对方声称是本人,但是并不知道该公司,现在人在外地。当记者表达想了解在影视基地附近收取求职者相关费用情况时,王某否认收取费用并表示:“我不清楚,是有谁举报了吧,如果有什么事你再找其他人问。”

  律师提醒:一定要留存证据

  对于上述情况,“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副主席沈腾律师提醒,在校学生参与社会的所有行为,一定要留痕留证,以保证自身权益。

  沈腾表示,该事件中的网络招聘信息对于暑期求职学生而言,既可能是机遇也可能是陷阱,而高薪的背后就要留心是否为陷阱。在求职过程中,学生首先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别轻易交钱。其次,充分了解招聘公司的工商状态和交易诚信指数,货比三家清,将招聘信息与同类信息进行对比参照,提高信息真伪的判断力。最后,应该将求职过程留足痕迹留足证据,坚持签订正规劳务协议并留存,防止证据丢失。

  大学生暑期求职受骗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沈腾也给出了建议。“碰到上述类似情况,首先可以就近向派出所报案,其次向工商所报案。并积极向办案机关提供企业相关信息、自身受骗证据以及简单的报案材料,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只有口述没有证据,行政和司法机关即便是再同情也爱莫能助。”

  同时,沈腾还提倡学校或相关公益组织开辟学生用人信息渠道,主动将用人单位暑期招聘工作引入学校与学生对接。通过组织和制度筛选,增加学生的就职安全。社会盈利性组织也应加强自身规范,例如增设专门网络求职平台,通过平台标准化信息制度,增强平台上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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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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