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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丽江被打毁容”案或于本月内开庭 数名被告人表达歉意

发稿时间:2017-05-06 13:28: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孙钊

  

  2017年3月17日,丽江古城区法院发布信息,称已经受理了该案。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孙钊) 昨日,“女子在丽江被打毁容”一案在丽江市召开了庭前会议。包括本案在内的公诉人、原告与被告代理人、以及被告人及其家属均到场参加会议。中国青年网记者从本案受害人董某(即微博名为“琳哒是我”)的代理律师王久成处获悉,本案有可能在本月内正式开庭,而几名被告也在庭前会议中就自己之前的行为向受害人表达了歉意。

  王久成律师表示,庭前会议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为了给下一步的开庭做好准备,并完成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明确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以及确定所有的出庭人员中是否有需要回避的。二是关于刑事诉讼,了解是否有新证据、是否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等。”

  就受害人琳哒一直以来都关心的施暴人数以及伤情鉴定的时效等问题,王久成律师称,他在会议中也就部分问题进行了陈述,但是“相关细节不便透露”。

  在本次庭前会议中,王久成律师第一次见到了6名被告人,“有关于民事调解这方面,6名被告的态度还算不错。(被告人)首先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其次也对当初的冲动、以及给受害人琳哒带来的身体以及心理的伤害深表歉意。这是他们在会议现场的表达。”

  关于本案的具体开庭日期,目前还没有明确定下来,王久成律师说,“法院方面目前还没有定具体哪一天开庭,但是应该会在本月内开庭。”

  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关于民事诉讼部分,原告与被告双方都明确表达了关于“庭下调解”的意见。王久成律师表示,“我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在会议上也提出了意见,明确了愿意就民事诉讼进行庭下调解。”王久成律师透露,6名被告人家属也同意调解,“但是(他们表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表达看法与观点。”

  此前,记者了解到本案中受害者人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将超过百万,而在本次庭前会议中,双被告双方也就赔偿问题进行的沟通。王久成律师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今天在会议上也谈到了有关于赔偿的数额是否有变化,有关于这个问题我并没有回答,因为还需要与琳哒进行沟通。被告人家属也没有提出到底赔偿多少。但是调解就是一个相互妥协和让步的过程,如果大家都有诚意去调解的话,赔偿数额发生变化也在情理当中。”

  王久成律师解释,即使民事诉讼达成庭下调解,刑事诉讼的程序也是正常进行的,“如果民事诉讼达成庭下调解,那么法院会在刑事诉讼的量刑过程中考虑这个情节,这是认罪的态度。”但是,也不排除未来不能达成庭下调解的结果,“如果双方因为赔偿金额产生较大分歧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也有达不成调解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本案中的受害人琳哒也再一次向中国青年网记者表明了态度,“在案子办理是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方在达到我合理的要求情况下,考虑庭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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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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