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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公共建筑”已成用电大户 节能潜力巨大

发稿时间:2016-09-29 13:2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拓

  

  9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召开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新闻座谈会。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拓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 李拓)目前,公共建筑已经成为北京市能源消耗重点,节能潜力巨大。

  9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召开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新闻座谈会。北京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建材处副处长林波荣通报,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公共建筑面积约为3.2亿平方米,占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39.3%。全市民用建筑总能耗占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0%以上。其中,仅公共建筑电耗一项就占全社会终端能耗的约13%。

  根据2014、2015两年电耗限额考核结果显示,北京市部分公共建筑连续两年用电超限额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占比较大。

  林波荣表示,按照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业主应进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显示建筑物能源利用状况明显异常,或超过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额20%的,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实施能源审计。

  北京市住建委房研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扭转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快速上升的趋势,形成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社会、政府、企业三方收益的新局面。

  今年7月28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公布151家单位因连续两年超过电耗限额20%,被强制实施能源审计。9月18日,两位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2015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的通报》,342栋建筑因2015年实际用电降低率居全部考核对象的前5%,被评为考核优秀建筑。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对拒不填报、未按照要求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拒不开展或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不制定节能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整改等情形的,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实际使用单位进行相关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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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西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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