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现场。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拓)日前,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穿红军军装庆祝母校120周岁生日的创意在网络上获得众多点赞之声。
网友表示:“浙大西迁,中国教育史载入史册一笔,培养一批开国科学家。穿的是红军的衣服,讲的是不忘历史。”
同时也有网友在复原现场时称:“这是浙江大学第三届学生节(也是120周年校庆)欢乐游行的其中一个方阵。请问马克思主义学院用这样的造型展现风采有何问题?就像医学院穿上手术服,动科院套上折纸动物头套,地科用地球仪装饰自己的花车,各级专业特色展现专业风采。”
而此后,微博认证为“知名时评人 微博签约自媒体”的@石述思真人 发博表示,浙大校庆很红。只是女生妆有点重,真像一群文艺兵。随后其转评网友的转发称,怪力乱神横行,赶紧抢位。
有网友在@石述思真人发布的微博下驳斥其“断章取义为黑而黑”,并表示这是一个学院的队伍,“整个队伍丰富多彩,还有花车,学子们朝气蓬勃”。
同时,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也发布了《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关于追究极个别“网络大V”抹黑红军形象法律责任声明》(全文附后),其中表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结合自身学院特色,身穿具有时代意义的红军军装出现在校庆活动上,充分展现红军气质,传递“长征精神”。
《声明》中称,目前极个别“网络大V”以此为借口贬低和丑化红军形象,并在网络上侮辱和诋毁红军精神的传承者和革命老区红军小学的孩子们。某位所谓的“网络大V”利用微博等网络工具大肆渲染嘲讽红军精神。对中国人民和红军小学孩子们心中的英雄“红军战士”攻击言辞之污秽,用心之恶毒,令人愤慨!
对此,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方强说:“红军是红军小学孩子们心中绝对的英雄。红军小学的广大师生绝不允许任何人往红军革命先烈们的身上泼脏水。污蔑红军就是伤害孩子们的自尊!是对红军小学孩子们的理想信念的恶意挑衅!”
他提出,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指出,长征这一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将士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伟大长征精神。
“不忘初心,传承红色基因,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和不可推脱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红军精神,深化革命传统教育,‘托起明天的太阳’、‘使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方强表示。
《声明》全文如下:
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关于追究极个别“网络大V”抹黑红军形象法律责任声明
近日浙江大学举办建校120周年纪念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结合自身学院特色,身穿具有时代意义的红军军装出现在校庆活动上,充分展现红军气质,传递“长征精神”。而十年来建设在中国革命老区的231所红军小学始终坚持不忘初心,代代相传红色基因,传承红军精神。
但目前极个别“网络大V”以此为借口贬低和丑化红军形象,并在网络上侮辱和诋毁红军精神的传承者和革命老区红军小学的孩子们。某位所谓的“网络大V”利用微博等网络工具大肆渲染嘲讽红军精神。对中国人民和红军小学孩子们心中的英雄“红军战士”攻击言辞之污秽,用心之恶毒,令人愤慨!严重侵犯了“红军”的名誉权、荣誉权,也损害了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学们和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及全国231所红军小学红军精神传承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的伤害了革命老区红军小学孩子们的感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之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极个别“网络大V”的侵权行为,对红军名誉、荣誉及红军传承者的名誉造成了重大损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我方郑重声明:要求极个别“网络大V”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我方保留进行司法追责的一切权利。
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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