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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释放铁腕治污信号:组建首支环保警察队伍

发稿时间:2017-02-18 09:49: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太原2月16日电(王晓妹)继山西临汾二氧化硫多次破千"爆表"引发关注之后,2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对外发布称,经山西省临汾市政府批准,临汾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正式成立,系山西公安组建的首支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业队伍。队伍将在严惩环境违法犯罪中发挥行政、刑事两方面的重要职能。

  2017年1月1日至15日,临汾市二氧化硫持续处于高浓度水平,多次"破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临汾市环保局回应称:居民燃用散煤占到了临汾市区燃煤二氧化硫总排量的70%以上,工业燃煤排放二氧化硫总量偏大。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监管以行政执法为主。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环保部门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加之企业违法成本偏低,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据不易保存、易流失等,也给环保部门打击环境违法带来困难。

网络配图

  为突破"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执法尴尬,"公安+环保"的队伍建制自2008年起在全国多地试点,浙江、辽宁、河北、山东等省市都相继成立了专门的"环保警察"队伍,力求建立两部门联动机制,破壁环保执法困境。

  2017年2月6日,环保部与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三部门在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时如何进行案件移送、如何配合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提出,公安"110"报警平台也可受理环保举报,同时对于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部门也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此举意味着,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或将常态化。

  据了解,临汾市成立的首支"环保警察"队伍主要职责范围主要包括:掌握所在辖区域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区域内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建立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和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互相衔接与协调的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临汾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可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犯罪案件,并对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负有组织、指导、协调侦办职能。

  临汾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临汾公安机关坚决遏制全市一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向社会展示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铁腕治污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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