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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 反家暴维权没那么难

发稿时间:2017-03-31 17:2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杨月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杨月)今年4月3日,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5周年的日子。3月31日,全国妇联举行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会,会上,专家指出,目前,反家暴维权意识待提高,要通过宣传法律、承办案件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妇女对反家暴法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表彰会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 杨月 摄

  “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我参与立法,呼吁性别平等,用实际行动在维护妇女权益的历程中不断创新。”“确保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在农村宅基地发证登记时,我们注意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表彰会上,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的精彩发言收获不少掌声,不少发言者均关注了反家暴的问题,介绍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做法和新体会。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华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郝惠珍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我感到,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必须要从一个人的愿望到一群人的行动,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带动一群人一起做,围绕这方面的工作,我率先在北京律师协会提议建立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与各级妇联建立法律咨询接待室,开通维权热线,队伍越来越壮大。”记者了解到,作为法律专家,在《婚姻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的立法讨论中,郝惠珍专门研究了如何在立法中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有力推动了民主立法,并紧跟社会变革,关注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针对农村出嫁女土地权利的侵害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效。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有效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使广大妇女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社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各方面作用,依法保障妇女权益。

  会议共表彰了北京市海淀区华夏心理培训学校等971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王祖明等977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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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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