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海洋局就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青年网记者 卢冠琼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卢冠琼)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首个专门关于海岸线的政策法规性文件。今后,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将被严格限制。为落实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的目标,自然岸线保护还将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办法》中所称自然岸线,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众所周知,海洋和陆地是地球表面的两个基本单元,海岸线指的就是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它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还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前沿阵地。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潘新春介绍,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的海岸线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同时,海岸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多头管理、海岸线缺少统筹规划,利用效率不高、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日益凸显。针对海岸线保护的严峻形势,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是海洋领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任务、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中国青年网记者发现,《办法》共有总则、岸线分类保护、节约利用、整治修复、监督管理等六章内容,并附有海南、山东、福建、辽宁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岸线保有率具体管控目标。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石青峰指出,《办法》强化了海岸线保护的硬举措。今后,依据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海岸线将按照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的划分实行分类保护。例如,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应划为严格保护岸线,主要包括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所在海岸线。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的保护范围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同时,《办法》加大了海岸线节约利用的硬约束,提出了海岸线整治修复的硬要求。例如,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将受到严格限制。此外,为保障《办法》的贯彻实施,还明确了监测巡查、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制度。
《办法》中明确,要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自然岸线到底有多重要?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关道明向中国青年网记者介绍,以渤海为例,“我们国家七大河流当中,三大河流要进入到渤海,产生大量的湿地平原,这些都属于自然岸线,生态价值很高。当一些污染物进入海岸前,经过湿地的过滤,可以减少海洋的压力,如果你把自然岸线变成钢筋水泥,就失去了吸收、除去污染物的能力,海洋压力就更大。”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海岸线保护在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并明确了国家海洋局作为海岸线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特别强调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在关道明看来,“非常及时”。
在采访中,关道明还向中国青年网记者透露,我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多公里的官方数据,源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测量技术的提高以及填海造陆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的科研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陆海岸线“大概接近20000公里”。
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黄金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他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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