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呼吁:尽快制定《环境与健康法》
发稿时间:2017-03-11 20:58: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政协报记者 王泳) “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范围大,但健康损害效应滞后等因素使得这一问题隐蔽性非常强,等到群体性健康损害爆发已为时过晚。”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建议将《环境与健康法》纳入国家立法计划,以应对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损害公众健康的情况。
吕忠梅认为,能否有效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只有从源头实施风险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的健康损害问题,这也是经过多个国家实践总结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在吕忠梅看来,我国虽然于2007年发布了《环境与健康国家行动计划》,初步建立了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和机制,但这个体制和机制在经过十年的运行已经滞后于当前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需要。
比如,环境保护部门与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职责划分和协作模式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争权诿责”的问题突出。
此外,环境保护部缺乏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行政授权,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实际上处于缺位状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缺乏技术支撑,亟需建立专业技术执行机构为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为此,吕忠梅建议,升级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在进一步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环境保护部在环境与健康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和协调机制的同时,研究制定《环境与健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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