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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杰代表: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立法

发稿时间:2017-03-10 20:5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张春莉

  

  全国人大代表王鹏杰。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0日电 (人民政协报记者 张春莉)“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假货充斥、产品低劣、虚假评价等现象层出不穷。”全国人大代表王鹏杰认为,当下,亟需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电商市场。

  王鹏杰表示,2016年12月,酝酿多年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目前草案有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偏弱;对电商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关系不够清晰;电子商务的监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监管责任难落实等问题。”

  王鹏杰代表建议:在立法原则上应该更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细化电商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防止监管责任悬空。

  目前草案没有规定电子商务的具体主管部门,只是提到“有关部门”。但是电子商务涉及到工信、商务、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有利益时“抢破头”,有责任时“踢皮球”。考虑到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监管者是工商部门且消协就设在工商部门,建议明确以工商部门为主,工信、商务、税务等部门为辅的监管责任体系,或在适当时机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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