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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晓翠建言校园欺凌 构建第三方处理机制

发稿时间:2017-03-09 18:1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晗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晗)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报道的大量校园欺凌案例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针对"校园欺凌"提出四点建议,包括加大对校园欺凌问题专题研究、推动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开展相关培训以及构建构建第三方处理机制。

  这是刘晓翠代表第二年在两会针对校园暴力与欺凌提出建议。对于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和在国家层面已出台各项举措,刘晓翠代表认为很满意,她同时呼吁家长、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本人供图

  各方共同努力 构建第三方处理机制

  谈到如何从根源上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刘晓翠代表认为,解决校园欺凌还要重视家庭教育,也不能一味把责任推给学校。

  "孩子是在家庭成长起来的,后期很多实施欺凌、实施暴力的孩子实际上都与他们的家庭亲情缺位,家教缺失有直接关系,家长和学校、社会缺乏对孩子尊重生命、尊重规则,心理健康、人格完整的教育",刘晓翠代表对中国青年网记者说,她呼吁各方共同参与努力解决校园暴力和欺凌。

  为了更好应对中国校园欺凌问题,她建议:首先,组织开展系统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以试点的形式开展反校园欺凌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其次,在现有的两个政策性文件基础上,出台具体、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来切实防治校园欺凌行为。再次,对教育工作者、老师、学生、家长等开展有关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让不同人群认识、了解校园欺凌,从而推动校园欺凌事件的科学解决。

  最后,针对校园欺凌行为存在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刘晓翠代表提出应当积极构建第三方处理机制。

  当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生及其家长在处理校园案件时均面临经验不足的困境,有些学生家长采取上访、堵校等激烈手段主张权益,也有些学校因处理方法不当而导致矛盾升级,致使一些轻微的校园欺凌事件也陷入双方互不信任、矛盾不可调和的僵局。

  刘晓翠代表建议,通过引入类似专业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组织等中立的第三方机构,积极构建校园欺凌案件的纠纷调解机制。这一举措,一方面符合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关于"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学校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的要求,另一方面可增强处理校园欺凌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有利于矛盾的有效化解。

  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十分赞同,他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中小学的校长老师缺乏处理校园欺凌案件的经验,这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由专业背景决定的。现在的问题需要党和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建立帮助学校解决包括校园欺凌案件在内的与学生及家长纠纷的处理机制。当学校遇到相关纠纷以后,无论学校还是学生或者家长,都可以从第三方机构获得专业咨询和帮助,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学生权益,避免矛盾激化,也有助于维护健康的教学秩序。"

  持续建言 提出针对校园暴力立法

  2016年,刘晓翠代表提出了关于校园暴力立法的建议后, 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6年5月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对于我的建议,教育部相关部门也专门给过我答复。北京法院院代表联络室也积极向我详细介绍了首都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杨万明院长亲自负责我这个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去年北京法院联合市教委、宣传部门、相关媒体和学校,在代表委员的共同参与下,多次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开展专项调研,研究并发布防控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举措", 刘晓翠代表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

  2016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据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6个重点督导组分赴12个省份,以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工作为督导重点,更重视校车安全、学生欺凌与暴力和高校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管理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关注一线学校,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等。

  两会聚焦 应对校园暴力与欺凌成热点

  应对校园暴力与欺凌,如今成为2017年全国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们建言的热点。中国青年网梳理了近期以来媒体报道的两会代表委员相关建议与提案。

  关键词: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郑州工商学院董事长李光宇建议,制定《反校园暴力法》,明确规定应对校园暴力的相关条文,司法机关及时介入校园暴力事件,根据情况对施暴者定罪量刑,以法律手段有效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据《检察日报》报道)

  关键词:设立"平安校园日"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向政协大会提交提案,教育部将每年的9月1日,即秋季入学的第一天作为国家"平安校园日",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长久地开展下去。在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的官方网站上开设专门的窗口,帮助学生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等。(据《新闻晨报》报道)

  关键词:制定《校园安全法》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高小玫分别以民革中央和个人名义提交两份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提案。她建议有必要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一部全国统一、层次较高、专门详尽的《校园安全法》。若立法时机尚未成熟,可就校园欺凌的界定、强化监护人责任追究等方面先做一些尝试。(据《新京报》报道)

  关键词:刑事责任能力年龄提前

  全国人大代表、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提交《关于有效制止校园暴力行为的建议》,呼吁加大校园暴力违法成本,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责的要追究刑责,应对监护人也要做出连带处罚"。(据《新京报》报道)

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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