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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委员:开展《中医药法》立法效应专项研究

发稿时间:2017-03-08 23:2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木元

全国政协委员王旭东。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政协报记者 李木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实行。这是中国有史以来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保护一门传统技术文化的伟大创举,对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旭东认为,《中医药法》从动议到颁布,经历了漫长岁月,一方面与国家立法计划等行政原因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学界的意见不统一,直至2016年底人大常委会发布法律全文后,仍然有比较强烈的不同声音。比如,《中医药法》的法律地位应为国家基本法,而不是规范行业行为的一般法;《中医药法》的涵盖面不足,难以从整体上保护中医知识体系;《中医药法》的视野不够高,与中医药国家发展战略地位不相适应等等。

  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具有严肃性,应严格贯彻落实。但王旭东认为,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不完善之处,应该在实行过程中逐步发现,以待修订时加以完善。他建议,设立专项基金,开展《中医药法》施行过程中的跟踪研究,用三到五年时间,从法律地位、法律名称、涵盖范围、行业特色等方面,探求现有法律内容的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以及需要增补、调整、修改、完善的内容。

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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