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杨月)国家网信办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后,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就已引起社会各方的强烈反响。1月23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就该条例举行了专家座谈会,专家表示,条例禁止未成年人在夜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通宵沉迷网游,但恐难治本,做好保护、疏导和教育才是要务。
根据送审稿,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座谈会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 杨月 摄
设置网络“宵禁”或者说游戏“宵禁”,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发点所作出的立法规定。但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郭开元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使用时间很难量化,要明确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的禁止性措施是什么,只靠在一定时间段内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恐怕难以治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教授任士英也表示,送审稿带有明显的成人视角,无论预防还是干预,只界定0:00至8:00不可以看,但很多孩子根本不是在这个时间看的,这就出现了新的问题。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网络“宵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表示,一方面应对不良信息予以坚决关闭和打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控制孩子闲暇的时候玩网络游戏,而不只是在夜里禁玩。另外,牛凯表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权利只能是疏导、保护,而不是限制、剥夺。孩子可以适度玩网络游戏,但不可过度。电子竞技有益身心发展,能提高孩子协同作战的团队合作能力,但家庭、学校、社会必须协同努力让孩子远离网络沉迷。
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其中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体网民的23%,达1.6亿。调查显示,有90.1%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深受网络影响。数据显示,七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密切相关,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领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表示,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指导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配合家庭、社区及其他机构进行教育和引导。对于沉迷网络的未成年学生,可以由具有资质的公益性专门机构对其进行干预、矫治,同时,这些专业机构要接受监管。与会专家还建议,应大力组织开发具有我国文化特色、主题积极、内容健康而又情节生动的学习软件和游戏产品。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还就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预防和干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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