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 杨月)近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督促地方登记管理机关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为落实通知要求,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明确了协会换届后各负责人分工,并把协会党组织建设提上日程。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第五届会长、副会长职责:
会长杨华山:领导协会全面工作。
常务副会长于今:负责协会常务工作。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包括智库管理、政策研究、民族宗教、统战外事。分管东中西部研究院,协会网站、大数据以及非遗、文物调研工作。副秘书长翟宇星协助工作。
副会长李仲华职责:负责党建方面工作,组建监事会,协助会长做调研工作。副秘书长翟宇星协助工作。
副会长一西平措职责:负责藏文物、文化相关方面工作,包括民政部要求的援藏方面事宜。分管藏文物工委、珠饰工委分支机构。副秘书长丁涛协助工作。
副会长索宗剑:负责陶瓷文物文化、调研相关非遗事项。分管中瑞民族文物文化发展中心、艺术研究院分支机构。副秘书长庞龙协助工作。
副会长胡立新:负责书法、字画文物和佛教文化,调研宣传非遗事项。分管民族书画工委分支机构。副秘书长齐志协助工作。
副会长张峰:负责民族建筑保护开发及其附属经济项目。分管民族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委分支机构。
副会长何建华:负责港澳台文物文化保护开发工作。分管民族文物发展保护中心分支机构及实业二公司。
副会长王爱军:负责外联、扶贫助学、民族风情旅游项目开发等工作。分管民族旅游产业委员会分支机构。副秘书长姚楚明协助工作。
秘书长齐振祥: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理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协会信息化工作、分支机构管理。协助常务副会长分管理事会办公室、政务和信息公开。联系国家民委、民政部、文化部、文物局,全国各级政府民委、文物局、博物馆。副秘书长翟宇星协助工作。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for Preservation of Ethmic Minorities'Relics,缩写:CAPEMR)于1993年6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在北京正式成立。是由热心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开发事业的人士和单位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民政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宗旨是宣传贯彻中央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团结关心、支持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事业的各界人士和团体,有效增强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吸引海内外各界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的支持,以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抢救、开发事业的发展,为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中国民族文化遗产作贡献;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民族团结中的重要作用。
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中央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协助政府做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服务国家战略。(二)组织专家调查研究,为国家发展大计建言献策。(三)举办民族文化遗产展览,编辑、出版、录制民族文化文物书刊与音像制品;开展相关领域教育培训、学术研究、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智库咨询、保护规划等项工作。(四)开展与国际以及港澳台民族文物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积极参与和支持少数民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创始会长杨静仁同志,是党和国家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卓越的领导人,曾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二届会长费孝通同志,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同盟的卓越领导人,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会长杨静仁夫人吕琳同志,是中国民族博物馆筹备组组长。第四届会长牟本理同志,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委原常务副主任。现任会长杨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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