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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前夕:邱少云胞弟收到正义判决书

发稿时间:2016-09-29 17:5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邱少云烈士唯一在世胞弟邱少华亲手接收一审判决书。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炎良 摄

  邱少云名誉权案代理律师胡忠义向邱少华先生传达判决书内容。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炎良 摄
  中国青年网铜梁9月29日电(记者 张炎良)在第三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9月29日,邱少云名誉权案代理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委会主任胡忠义专程从北京前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将该案一审判决书送到了邱少云烈士的胞弟邱少华手中。
  "当初就是为了维护英雄的形象,我们才作出了起诉的决定,目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此案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年轻人对英雄的崇敬,革命先烈的形象不容污蔑!"邱少云的侄子邱光兵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其叔邱少华一直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一年多的漫长等待,让他身心疲惫,得知宣判结果后,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
  得知今天即将拿到判决书,邱少华老人特地嘱咐家里人帮忙脱下病号服,换上了正装。记者进病房时,老人看起来非常虚弱,仅能勉强倚靠在摇起的病床上,但在收到判决书那一刻,86岁的邱少华老人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一下子坐了起来,用家乡话连说了两个“高兴”。他还通过中国青年网向此案付出辛勤努力的人们表示感谢。

  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该公司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_^#多谢行动#",并配了一张与文字内容一致的图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17日受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先生的委托,指派胡忠义、张力律师担任邱少云烈士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人,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

  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委会主任胡忠义与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丽(右一)、管委会主任卢开鸿(左一)共同前往医院看望邱少华先生。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炎良 摄
  "此次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可以说是正本清源。"胡忠义说。
  他补充道:"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肯定了邱少云烈士舍生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传递出一个清晰的警示,就是革命英烈不容毁谤!这不仅是文明底线,也是法律底线。我们作为律师为能有幸参与此次为先烈维权的工作而深感无限光荣,同时又非常清楚我们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那些玩世不恭、无敬畏之心的人明白,诋毁英雄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更会受到法律制裁,更希望对于净化社会舆论、捍卫国人精神信仰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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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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