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4日电(人民政协网记者 张春莉)为了照顾幼儿教育前的孩子,是请祖辈帮忙、雇用保姆还是自己辞职在家照顾?无论哪一种,都有着说不尽、道不完的无奈和辛酸。试想,如果有完善的0-3岁儿童照料服务体系,省去初为人之父母的家庭烦恼,该有多好。
这个美好的想法,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在两会上提出的建议。她认为,“完善0-3岁儿童照料服务体系,为早期家庭育儿提供更多有效地支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水平是利国利民之举。”
陈秀榕代表分析,目前我国0-3岁儿童照料以家庭的个体化照料为主,无论城市或农村,或选择祖辈照料,或选择父母一方(其中以妇女为主)放弃就业在家照料孩子。在城市,雇请保姆照料的情况也十分常见。随着“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家庭在0-3岁儿童照料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将进一步凸显。一是在祖辈照料方面,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体力精力有限,无法承担照料孩子的重任,不少老人已经帮助子女照料一个孙辈长大,再面临第二个孩子时更加心力交瘁。二是在雇请保姆照料方面,保姆服务市场鱼龙混杂、价格高,使家庭既担心保姆的人品和服务质量,又加重了经济负担。三是部分有条件的家庭选择母亲一方放弃职业、回家照料孩子,这将加重女性就业和升职遭遇的性别歧视问题,影响女性实现自身发展的权利。
鉴于此,她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完善0-3岁儿童照料服务体系,促进两孩政策落实的建议》,建议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托幼公共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发展托幼公共服务事业,充分考虑城乡与职业等因素的差异,出台组合性社会政策,完善0-3岁儿童照料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家庭的需要。
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依托社区(村),大力发展托儿所等托幼公共服务机构。在新建社区和老旧社区改造规划中明确规定,建立与社区适龄儿童数相匹配的托儿所。依托已建的社区综合服务阵地,开展临时托管和日间照料等多样化服务。面向家庭,积极开展早期科学育儿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
其次,鼓励社会组织和民营机构,兴办各类0-3岁儿童照料机构。相关主管部门一方面从资质、日常运作、业务内容、人员队伍上进行严格监督审查,另一方面从政策上给予充分扶持,指导和支持其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三,规范发展家政服务行业。规范现有的月嫂、育婴嫂、保姆市场,加强人员资质审核和业务培训,特别是职业道德的培训和监管,促进儿童照料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出台支持家庭照料的相关政策。延长国家产假、育儿假期限,保护在家照料孩子的父母的相关权益。采取必要措施推动回家者的家务劳动获得社会承认。
第五,开展基线调查。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基线调查,就当前存在的问题、社会需求、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和优先次序等进行摸底,提出政策实施框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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