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3日电(人民政协网记者 廉维亮)过去20多年的高速增长,使得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减慢既是必然趋势,也是经济谋求更高质量增长的客观需要。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应当为经济更好的转型升级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刘红宇认为,目前很多涉及经济领域的立法、修法步伐太小、速度偏慢,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成为政府效能降低的原因之一。“当下提的很多一种现象是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懒政’现象,这其中除了极少数行政人员的个人能力和心态问题,更多的是相关的立法规定没有告诉他怎样做是对的。”
“在近些年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很多法律法规的调整跟进不够,使得企业在交易活动中间遇到诸多障碍,很多市场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支持。”刘红宇举例说,“比如《外商投资企业法》所规定的股东变更问题,在商务部的部门规章里,只能通过董事会才能够获得商务部的审批。但股权纠纷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往往败诉方的股东或者董事是不会再来召集董事会的,这个董事会开不成,就意味着法院的判决无法实现。”
刘红宇表示,诸如此类的不合情理的规定其实在部门法规中还有很多。因此,她建议政府在一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要注重理顺好多部门规章的相互衔接问题,剔除一些相互“打架”的规章条文,避免因法规相互掣肘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和市场的有序竞争,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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