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枪示警还是开枪射击?镇政府 押运公司说法不一
当天事发5小时后,广东东莞市长安镇镇政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肇事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追砸车辆,导致车辆玻璃破损。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而随后,押运车所属的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情况说明称:“押运员在多次警告无效的危急下,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涉事押运公司发布的情况说明
押运公司这份与镇政府说法不一致的公告在发布后不久被悄然撤回了。对此押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比较敏感,暂不做回应。
事实究竟是押运人员鸣枪示警射中黄某某?还是开枪射击?至今仍不得而知。
政府公告与涉事押运公司情况说明的对比
就在事发次日,长安镇镇政府再发公告表示,10月27日中午,长安镇一名男子因用石块等物追砸行驶中的押款车,被车内押运员开枪击中,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人员梁某某(男,30岁,云浮人)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查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除了砸车男子究竟是被鸣枪示警时击中还是故意被击中,公众还关心,男子砸车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