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180万赔偿属于押运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
央视记者了解到,180万来自于押运公司,目前押运员到底有没有权利开枪这个问题还没调查出结果,双方就已在赔偿问题上达成共识,那这笔赔偿属于什么性质的钱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表示,该赔偿应该是民事赔偿性质的,也就是在民事诉讼之外的一种赔偿,“就是押运公司替押运员承担一个连带责任,来赔偿他的一个经济方面的损失。”
涉事押运公司的押运车
核心问题没有清晰结果就赔偿 法律是否允许?
当被问一些事情的核心问题还没调查出清晰的结果双方就已达成赔偿,这种行为该如何理解时,曲新久解释说,这样的赔偿通常法律也允许,“尽管作为刑事诉讼的方面还不太清晰,但是因为死亡这个结果能造成损失需要一些经济上的赔偿,这个大致上还是能够确定。只要是基本公平的,被害一方也基本能够接受,法律并不过多的干预。”
曲新久表示,法律鼓励加害方尽可能地要做好民事赔偿,“不一定都非要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之外的解决方法法律上是鼓励,也是允许的。”
曲新久与央视主持人连线
当被问涉及到人命情况下双方先达成赔偿该怎么理解,曲新久表示,这代表加害一方的公司可能还是更主动了一些,但未来情况怎样还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