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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回应辽宁数据造假案:建立责任制 问责负责人

发稿时间:2017-03-12 13:26: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3月12日电 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后,列席会议的部长们在北大厅北门通向万人大会堂的通道接受媒体短暂采访。

  记者:大家说,统计数据真实对国家的发展太关键了,从去年辽宁曝出来的情况看,目前关于统计造假防范的制度恐怕还是牛栏关猫,以后有什么举措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在这方面统计局有什么想法?谢谢。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我再介绍一下大家关心的1-2月经济形势,也欢迎大家去参加国家统计局关于1-2月统计数据的新闻发布会。这些统计数据都必须建立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所以大家提的共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人大会议辽宁团上专门就经济数据问题发表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统计数据和其他一些经济数据存在一些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问题的根本之策。

  首先要加大改革,刚才大家说法制,法制也要进一步加强。关于加大改革方面,中央深改组去年10月11日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国党政系统,特别是统计系统正在认真地贯彻执行。很重要的是,首先要在统计系统建立一整套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光有责任制不行,还要问责。这次问责有很大的提升和加强,不仅要问统计部门负责人、各级统计局长的责任,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对统计数据也要负责、问责,主要负责人要负责,出了问题要问责,党政同责。同时,加大法制力度。统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提交国务院,实施条例要相应修改,我们要依法处理统计违法行为。为此,经过中央有关部门的同意,国家统计局已经组建起统计执法监督局,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去年一年,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的案件包括一些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到9个省市自治区、15个案件,每案处理的人都在10人以上,有统计的人,也有政府的人,还有其他相关负责人,直接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达20几项,监察部还进行了通报。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改革意见的要求,一旦有统计违法案件、弄虚作假现象发生,那一票否决,零容忍,绝不姑息。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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