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寅秋
去年年底,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引发社会关注,这则因“假离婚”而引发的荒唐事耗尽了主人公李雪莲20年的青春,也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谈及“假离婚”乱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田惠光认为,这种现象早已蔓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甚至各地会因某一政策酝酿出台时出现“离婚潮”现象。“我国的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有相当比例就是基于各种利益的‘假离婚’。”
今年全国两会上,田惠光提交了《完善法律法规政策 有效遏制假离婚乱象》的提案,为遏制“假离婚”乱象献计“出招”。田惠光认为,“婚姻关系”理应得到政府部门、公民个人依法严肃对待,但在现实中,由于拆迁、房屋限购、税收、计划生育等涉及资源分配、额度限制、税负支出等事务中,因不同的婚姻状态会导致悬殊的利益差距,从而导致“假离婚”、“假结婚”现象的大量出现,而政府部门在办理相关事务中却不得不认可这样的“假离婚”、“假结婚”事实。
“这一现象,对全社会的诚信文化、对待婚姻关系的严肃态度、对法律的敬畏产生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如果不对这一问题采取有效的法律法规加以治理的话,将对社会价值观、社会风气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为此,田惠光呼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政策,遏制“假离婚”乱象。田惠光建议,在《立法法》的相关条文中,要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在出台向公民分配资源、额度限制、征缴税收、收取费用等政策文件时,尽可能考虑到是否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公民的婚姻状态,尽可能以每人为基准确定政策,而不是以每户、每对夫妇为基准。 “在不得不涉及婚姻状态的情形下,相关政策应尽可能缩小公民不同婚姻状态下的利益差距。”田惠光说。据悉,在国际上,一些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通过在离婚手续中规定一定的冷静期,给想离婚的夫妻以一定的时间慎重考虑。在我国的一些地方,面对离婚率逐年升高的问题,也采取了冷静期和专家调解的方法。田惠光认为,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对此进行调研,并促《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和完善。 “同时,《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对于‘假离婚’、‘假结婚’以换取相关利益的行为,应明确规定‘假离婚’、‘假结婚’的认定,对相关行为不当利益的追缴,对相关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田惠光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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