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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育:谁来评估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估?

发稿时间:2017-03-04 21:4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吕巍

全国政协委员赵光育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4日电 (人民政协报记者 吕巍) 面对逐年增长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政府采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来强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伴随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深入实践,也凸显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中,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了主要的考核责任,评估方式大多停留在查看台账资料与财务凭证等,往往缺乏服务对象的评价和意见,缺少最为接地气的社会声音。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全面的信息公开体制与平台,也使得项目实施进度相对封闭,社会公众无法共同参与项目监督。”民进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还提到了政府对项目绩效考核缺乏明确的奖惩措施等问题,他认为这使得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清楚其严肃性,项目考核结果绩效不一、良莠不齐。

  在赵光育看来,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应以绩效指标为主要标准,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实施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全过程评价,突出对项目完成情况、服务人数、服务频次、服务类别、服务区域、服务满意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绩效评价。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综合评审机制。“可以建立由政府、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对项目运作、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成本控制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告。在绩效考核中,除了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外,还可以特别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项目考核并出具意见,此举有利于全面客观地考核项目实施情况,提高绩效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也是赵光育眼中的必要之举。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完善项目信息查询系统,让社会各界实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及“打假”功能。同时,启用大众评价功能,让社会各界对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监管力度。

  “还可以对项目承接单位实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项目绩效考核结果格外优秀的,由市民政局与市信用办联合录入社会组织守信红名单,并对红名单上的社会组织给予评优评先的奖励;对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市民政局与市信用办联合录入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并对黑名单上的社会组织实施联合惩戒。这是非常必要的。”赵光育表示。

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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