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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澜湄流域将成一带一路取得优先突破的先行区

发稿时间:2016-12-15 13:1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杨月

   中国青年网北京1215日电(记者 杨月)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将成为我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和“命运共同体”理念取得最先突破的地区,在国际产能合作中也将扮演“先行区”的角色。日前由云南大学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发布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6)》指出,湄公河地区是我国塑造和谐周边、打造与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条件最好的区域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资料图 

   湄公河五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点对象。2016年3月,在海南三亚召开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共同发表了《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框架和发展实际,依托交通互联互通和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先推进电力、电网等领域的产能合作。 

  课题组总结,澜湄合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并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已创建了机制框架,明确了合作原则、目标,确定了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以及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合作方向,研究和提出了深化合作的具体举措,通过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为澜湄全面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澜湄合作机制作为澜湄次区域的新生事物,还面临着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即澜湄合作机制与已有合作机制的协调问题湄公河各国对参与澜湄合作机制的参与度问题中国对于澜湄合作机制的投入力度问题同时,报告指出,由于湄公河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普遍较低,国力相对弱小,我国与各国的产能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合作规模有限,加之我国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经验不足,导致我国与湄公河各国产能合作存制度化建设较为缺乏与各国的需求对接不够对制度环境了解不够对各国产能合作的风险认识不足等诸多问题。 

  如何应对?报告认为,未来中国要通过明晰澜湄合作机制在中国东盟关系中的定位重点经营中路合作,吸引和带动东路和西路扎实推进早期收获,尽快形成示范效应等途径,促使澜湄合作机制在次区域众多的多边机制中脱颖而出。 

  同时,在产能合作方面,专家建议,通过尽快建立和完善与湄公河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机制注重与湄公河各国产能合作需求的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境外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确定一批早期收获项目;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模式,尝试“建营一体化”新模式,为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共同推动区域从“共饮一江水”到“命运共同体”的华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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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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