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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明:信息公开让“善法”实现“善用”

发稿时间:2016-03-10 22:12: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张春莉 朱婷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王胜明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0日电(人民政协网记者 张春莉 朱婷)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在回应关于近年来慈善丑闻,慈善法草案如何对这些乱象进行规制时,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回应说,慈善法草案规定要求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激发国人做善事的热情,让“善法”实现“善用”。

  由于慈善信息不公开、资金管理不规范,使得慈善公信力严重透支,也伤害了人民的爱心。对此,王胜明表示,慈善财产如何看住、用好,这是慈善立法当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慈善法草案总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王胜明说,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了规定。

  据介绍,慈善法草案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对于信息披露的平台、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草案中也有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民政部门的监管、现场检查,要求对不合理的用处、支出作出说明等,对慈善组织本身也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规定。

  “慈善法通过后,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王胜明表示。

责任编辑:邢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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