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问吧》社会反响热烈。网页截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朱梦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两会前夕,央视新闻联合团中央“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联合推出《两会问吧》特别节目。“青年之声”14个入口重点区域开辟《两会问吧》直达通道,全国4500个“青年之声”终端全方位、立体化推广。在这里,也有不少青年在关注着《反家暴法》的出台。《反家暴法》中的亮点,实施成效以及如何推进落实成为青年们热议的话题。
从甘于挨打到拒绝暴力 《反家暴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作、劳动、学习中,遭遇过性骚扰的女性占7.8%。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殴打、强迫性生活等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对方殴打的女性有5.5%。但是在中国,反对家暴方面的制度建设一直停滞不前。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接受中国青年网专访。中国青年网记者刘尚君 摄
作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连续五年六次提交建议,建议加快反家暴法立法进程。“1990年,我开始研究中国的家庭暴力问题,那时人们还不接受‘家庭暴力’这个词,只叫‘挨打’、‘殴妻’。在农村地区调查时,农妇们不认为受到暴力侵犯是一个问题,不愿意站出来讲自己的经历。”日前,孙晓梅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专访时讲述了推动反家暴立法的艰难过程。
“惊讶”和“惊喜”,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大三学生曲秀杰用这两个词形容自己看到《反家暴法》出台后的心情。“《反家暴法》经过了许多人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曲秀杰注意到《反家暴法》中有许多亮点,比如人身保护令、强制报告、告诫书,以及对儿童施暴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等。在曲秀杰看来,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人们不愿说出口。而现在,人们意识到一旦受到侵害,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反家暴法》是公权力对家务事的适当介入,我认为这是国家法制的进步,也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前进。”
公权力介入家务事 《反家暴法》落地需要普法与救助
在今年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表示,反家暴法出台之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像一个“保护伞”来维护、鼓励家庭和谐。
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图片来源于网络
《反家暴法》的实施也是今年两会上,不少女性代表、委员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焦文玉认为,在推行反家暴法落地的过程中,普法十分重要。“在我的家乡山东,男女不平等的现象非常普遍,包括女性不准上饭桌这样的旧俗依然存在。如何让广大农村妇女了解家暴法,改变‘逆来顺受’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推动这部法律施行的难点和重点。”
“相对其他亚洲国家,中国女性在社会上地位较高,国家此前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条文用于规范家暴行为。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家暴现象在中国社会并不少见。”全国人大代表杨劲松认为,反家暴法的出台势必是保护女性权益的良好屏障。
杨劲松还提出,在推进反家暴法落地的同时,社会加强对女性的关爱同样重要。“当女性向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当真正重视,伸出援手。我们不仅要对施暴者进行处罚,更重要的是对受害者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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