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对陈宗汉做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探员追问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重案组37号获得的一份《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上,被收押人韦德聪的背部和左手臂有擦伤。而韦德聪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这些伤痕,均为审讯中产生。
陈宗汉亦对重案组37号探员证实,进入派出所后当天,迫于“压力”下,他才招供三名室友。而青秀区法院的判决书则表明,在庭审现场,四名警校学生当庭指认办案警官“刑讯逼供”,但均遭对方否认。
重案组37号探员据此联系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治处、凤岭派出所等单位,均得到回应称,由于案发距今三年多,相关情况并不掌握。
对这一问题,南宁市中级法院下达的南市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予以解答。这份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证实侦查机关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