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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4学生"涉嫌盗窃"退学三年 检方不起诉又复学

发稿时间:2016-09-14 00:44:08 来源: 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从司法警察专业的在校生,到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命运似乎跟陈宗汉四人开了个玩笑。取保候审的一年多里,陈宗汉先在广东做小额贷款,一年后返回南宁,在一家热水器厂打工;韦德聪在佛山一家电子厂,安装遥控器外壳;徐伟杰在韦德聪打工的厂里干了一天,就因为“受不了”回家;而徐崇去了深圳,在姑姑开的饭店里当服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侦查机关“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律师黄梓洋告诉重案组37在本案中,尽管法院认定警方存在“非法收集证据”行为,但除韦德聪有人证及体检表作为物证外,其余三人并无直接证据证明遭到刑讯逼供,因此受理难度较大。

  重案组37号探员获悉,陈宗汉等四人已经决定申请国家赔偿,并将于两个星期后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原标题:广西四名警校学生“涉嫌盗窃”退学三年后,检方决定不起诉又复学
责任编辑:魏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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