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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虎”同日获刑,均属孙力军政治团伙

发稿时间:2022-09-21 20:21: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杨鑫宇 中国青年网

  9月21日,三名副省部级“老虎”同日获刑。这三人分别是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落马前不仅都是兼任公安厅长的副省(直辖市)长,同时也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

邓恢林受审(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在庭审中,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新云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人的受贿数额都在千万量级,分别为4267万、7343万、1333万余元。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龚道安获刑最重,受贿数额相对最小的刘新云则获刑最轻。不过,刘新云除了受贿,还被法院认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被判犯有滥用职权罪,最终两罪并罚。

  在庭审中,邓恢林、龚道安与刘新云都被法院认定存在可从轻处罚的情节。三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亦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不过,三人的犯罪事实都很严重,因此也具有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的情节。综合各方面要素后,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而这也意味着这三个“老虎”的案子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同日获刑的这三名公安系统高级官员,都被指与落马的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有关。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专门提到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了这一团伙的成员。在纪录片中被指为团伙成员的公安系统落马干部,除了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还有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和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此外,今年9月,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被“双开”,处分通报也指出他“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从“孙力军政治团伙”被有关部门公开揭露至今,邓恢林是团伙中第一个获刑的人。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一直在敛财,职务上从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开始,一直到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前后共21年之久,时间跨度之大,在落马“老虎”中也很少见。

  “紧随其后”的龚道安也不简单。据《零容忍》披露,龚道安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了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另外,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龚道安利用职权受贿,也就是说,直到他2020年8月被查前一个月,他都还在收钱。

  刘新云同样问题多多——2021年8月,刘新云被“双开”,官方通报指出,刘新云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

  除了这三名已被判刑的团伙成员之外,其他多名团伙成员的案子也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作为“团伙头目”的孙力军已于7月8日在长春受审,被控受贿6.46亿元、操纵证券市场及非法持枪三罪。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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