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则可适用无过错原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应适用过错原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看了这些,您应该知道以后该怎么处理了吧?
交通事故带给当事人的不只是财产的损失,更多的是身心的痛苦和精神压力,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做到有备无患。南都君在这里还是要各位提点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过程中,要认清产品性能,依法登记;对于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则按照机动车标准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