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非机动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符合以上标准,则属于非机动车范围。
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那么,市面上所销售和使用的电动车都是按照标准生产的吗?其实不然!调查显示,90%以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仅时速最高就已经达到50km/h,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范围中。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把超标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就应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管理,而机动车上路驾驶是需要驾驶证的,据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在无证驾驶;另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若达不到这些标准,都属于违法行为。
基于此,南都君认为,若是您或者身边的朋友日后遇到此类问题,不妨参照以上,首先看对方所骑电动车是否符合机动车标准,然后再进行责任的判断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