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关注】杀害中传女生凶手李斯达被判死刑 庭审细节曝光

发稿时间:2016-12-30 14:01:51 来源: 法制晚报 中国青年网

  以拍戏为名,将同校女生诱骗至百子湾附近一出租房内,在强奸未遂后将对方杀害。时隔一年多,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等来了宣判的一天。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2万元。宣判后,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

  周云露的父母告诉法晚记者,案发已一年多,但李斯达的父亲在上月开庭后才联系他们,提出欲卖房补偿,让他们原谅李斯达并为其求生,但周云露父母没有答应。

  案情回顾 谎称拍戏骗来女生 强奸未遂杀害对方

  2015年8月,中国传媒大学校友在网上发布该校2014级艺术系一名女生失联,这名女生就是周云露,寻人启事发布同时向网友征集线索。

  不久,这则消息被朝阳警方证实,失联女生周云露遇害,原因是她被已经毕业一年的学长李斯达诱骗至百子湾附近一出租房屋内,谎称介绍拍戏,强奸未遂后将其残忍杀害。

  随后,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找到了正在睡觉的李斯达。当警方向其询问周云露的时候,李斯达小声回应称,对不起,人死了。警方随后将其抓获归案,李斯达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询问过程中,李斯达交代,他就是想找个无辜的人当做一个发泄的点,承认被害女孩周云露是一个无辜的牺牲者。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犯罪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11月18日,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不公开审理。

  此前庭审 认罪态度十分冷漠 说大家在其剧本里

  2016年11月18日,市三中院共提审了20多名在押刑事犯,当天上午8时40分许,三辆装有在押嫌疑人的警车开进了三中院,这其中就有中传女生遇害案的凶手李斯达。

  周云露的父亲在开庭之前告诉 法晚记者,他们作为被害人家属心情十分沉重,只希望法院能够判李斯达死刑,他同时会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没有提具体数额以及索赔内容。

  经历了4个多小时耐心的等待,当日下午1时许,休庭之后,周父戴着墨镜从安检通道走出来,站在原地点燃了一根烟,数十家媒体记者见状一拥而上将其围住,但周父仍不发一言,在抽了两口烟之后径直向西侧走去。也正是在此时,他向跟在身后的媒体记者表示,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目前他就希望对被告人李斯达判死刑。言语间周父透露,他对于庭上李斯达的表现非常气愤,其余问题一概回避,只说请联系他的律师。

  记者拨通周家代理律师田参军的电话,田律师表示,李斯达在法庭上认了罪,但他的态度十分冷漠,“他在法庭上还说‘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田律师还提到,李斯达的父母当庭表示同意赔偿,但具体的赔偿事宜还未与周家沟通。

  田律师称,李斯达的律师为他做了罪轻辩护,提到李斯达被警方找到后,警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就是李斯达杀了人,而此时李斯达如实供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应当被认定为自首。李斯达的律师还称李斯达善良、守法,爱护小动物,没有主观杀人的故意。但公诉机关对此予以驳斥,公诉机关认为李斯达在作案后没有报警,直到警方将其抓获。

责任编辑:海竹
返回首页>>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