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实施方案,推动解决部分老年人“就餐难”,将于9月起施行,并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给予提供助餐服务的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
浙江步入老龄化时间早,目前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达1340万,占总人口的26%,为解决部分老人的“做饭难”“吃饭难”,已建成老年助餐点1.17万家。据此次出台的《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到2027年底将实现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
澎湃新闻注意到,《实施方案》重点对老年助餐服务的对象、内容、设施、价格,助餐模式等作出规定。优先为“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提供服务,在保障刚需人群的基础上为其他老人提供便利。重点提供午餐,有条件的可提供晚餐、早餐,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餐上门;优先供应家常菜,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结合老人饮食差异和身体状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餐食,拓展协助进餐、线上点单等。
为拓展服务设施点,《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将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优先用于建设助餐服务场所。价格方面,根据年龄、失能等级等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但不提倡多重让利,不提倡以免费或超低价格提供服务。
助餐模式上,《实施方案》提出,开办村社老年食堂;在乡镇(街道)或多个村(社区)建设中心食堂,支持中心食堂向社会开放,通过营收让利老人;在配送餐条件差的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采取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解决附近老人的吃饭问题;鼓励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设置老年餐桌,鼓励利用民宿等就近为老人提供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区与互联网配送餐平台、同城配送等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利用现有快递网络为老人配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