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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立法无障碍 全过程民主 全方位建言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6场研讨座谈成果综述

发稿时间:2022-12-07 18:09: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杨月 通讯员 骆燕)近日,随着第16场研讨座谈会落下帷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指导、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支持、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牵头主办、无障碍环境促进委员会及无障碍智库多家合作单位共同承办的“学习二十大 立法无障碍”——全国人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研讨座谈圆满收官,取得阶段性成果。

  10月27日,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不到一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于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重要途径。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层面代表参与无障碍立法(草案)研讨座谈会共16场次,其中线下4场,线上12场,近300人直接参与讨论,汇总现场速录材料达50余万字。

成果满满 成效多多

  主办方介绍,这次征求意见有四个特点。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立法,广泛吸纳各方良策建议。二是“顶天立地”结合创新。国家无障碍环境展示馆项目合作团队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行、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九牧集团、科大讯飞、北京市规划展览馆等多场次参与,以无障碍立法为“天”,以无障碍展陈为“地”,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落地,打造无障碍环境 “标准房”“样板间”“示范厅”,互为推进、互为促进、互为提升。

  主办方介绍,这次征求意见的第三个特点是多方面组合衔接。征求意见期间,先后举办中国残联与残疾人专门协会专场、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与助残社会组织专场、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与民主党派及群团专场、无障碍智库与老交通智库专场、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与网络高新科技企业专场等。相关部委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智慧科技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残疾人协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有效衔接。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主委闫傲霜,北京市残联党组书记郭旭升,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王嘉鹏、李莉、孙建博和卢林等,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王先进等,著名法学家和知名专家韩大元、崔恺、黎建飞、周燕珉、张万红、邱景辉等以及用户、体验者各方代表广泛参与、共谈良策、抒发建言。活动期间,全国自强模范杨淑亭深情地分享了2020年9月17日当面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对无障碍环境指示的经历。在湖南调研与基层代表座谈时,习近平总书记说:“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此次征求意见的第四个特点,是融合分会场以点带面。据了解,海南中联无障碍环境研究院、深圳市残疾人企业家协会“深圳云中龙无障碍科技会客厅”等都以分会场形式组织全员参与并提出建议。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草案)的研讨和征询意见工作仍马不停蹄、夜以继日、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一刻也没有停缓,广泛征询、广纳建言,成果满满、成效多多。

重视“立法精神”宣讲与解读

  这次征求意见,还特别注意了“立法精神”的宣讲与解读。

  在16场研讨座谈中,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征询意见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南。中国残联副主席、全国人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吕世明场场参加,并积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畅谈感受。他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内容,解读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丰富内涵,以及其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密切关联。同时,吕世明介绍了全国人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如何体现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传达了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的相关指示精神。

  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立法特邀顾问陈国民、相自成倾听残疾人代表感言并联系实际进行了专业解读。中国残联维权部人员场场参与,介绍无障碍立法相关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指导立法征询意见工作。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张东旺、维权部副处长孙计领重点介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的相关背景,阐述了全国人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介绍该法(草案)的结构布局以及主要内容等。

  大家都感受到,这是一部充分体现无障碍环境惠及社会全体成员的法律。这部法从无到有,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学习二十大 立法无障碍”,就是要切实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理念、立法过程以及立法内容都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统一到全面推进城乡建设与人民高品质生活上来,统一到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上来。

  联合国驻华机构和国内法学界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与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项目高级官员李瑞参与研讨时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的精神,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和保障残障儿童的社会融合、促进全体儿童的权益是密切相关的,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儿童友好因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大力支持法律的宣传工作。

  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表示,座谈会是大家参与民主立法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让法律更科学、更贴近民生的过程。草案深入贯彻“中国式现代化”“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内涵,也深切关怀人口基数广大的老龄人口、残障人士的切身利益,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关切,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具有非常深远、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表示,这次立法有两个最突出的特点:首先,它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立法。正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中谈到的,我们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无障碍环境的需求者,而且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受益者。所以该法体现了全民立法的精神。二是从立法程序来看,这次立法自始至终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立法,这不同于其他的法律,可见全国人大对此的高度重视。

立法建言实现公众广泛、多层面参与

  16场研讨座谈中,参与者有法学领域和无障碍领域的专家学者,有无障碍督导方面的推进者,也有残疾人、老年人等用户代表,各层面人士共同讨论、共同分享、共同交流,观点越辩越明、思维越来越清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征询意见得到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建言。大家共同的心愿就是为无障碍环境高质量立法做出贡献,盼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早日出台、造福社会。

  座谈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学会无障碍专业委员会主任孟建民介绍,自1988年第一个无障碍部门规章,到今天的国家立法,无障碍法治工作历经了艰苦卓绝的3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要出台,是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的里程碑,是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支持与认可,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未来生活场景的需求与愿望,符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该法扩大了无障碍的受益人群,拓展了无障碍的建设范围,加强了规范的执行力度,提出了监督保障制度,为环境文明提升制定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这是无障碍建设从“补丁”思维转向“系统”思维的转折点,也是无障碍“话语确立”的标志。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学会无障碍专业委员会顾问庄惟敏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认知的提高,亟须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的法治建设,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作为国际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支持者,积极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将进一步彰显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国际形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将提升城乡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最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进步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不系统、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匹配等突出问题,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全体社会成员权益,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困难和需求,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法律草案体系完整,内容较为完善,规范要求具体,各方面责任较为明确,质量较高。期盼这部法律早日出台,惠及造福大众、促进包容友好。与会人员还结合残疾人学习工作和社会参与的实际需要及专业领域,积极反映迫切需求,对进一步完善法律草案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开宗明义提出惠及社会全体成员,从立法层面上强调无障碍环境惠及所有人、造福所有人,让所有人都感到一种温暖,也感到一种责任。无障碍的社会服务,覆盖面极其广泛,覆盖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如国家机关、行政服务、社区服务、公检法等层面,也包括交通服务、教育部门、医疗卫生等等,多层面的需求,构成多层面的无障碍环境特点,也就构成了在国家层面、在不同社会场景下的无障碍设施与信息的要求,需要无障碍服务与管理有效相衔接,因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的综合体现,也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一致,是一项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提升、永远在路上、永远绽放爱的伟大事业。

  与会者一致认为,这次立法得到社会的公认、全民的支持,在法律界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价值示范。立法意义就在于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理念不落实、标准不落地、成效不显效、需求不满足等重大问题。与会专家结合各自所在领域的无障碍环境状况和业态,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草案)提出提升和改进意见。大家表示既要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着眼点在于优化条文,强化法律法规与实践推进相协调、相嫁接、相对应、相持续。

  11月29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入尾声,随着第16场“学习二十大 立法无障碍”活动的圆满收官,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也暂告一段落。专家们对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与全国无障碍智库主办的本次征询意见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本次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得当、调动有力、参与面广、建言有力、表达心声、传达民意;各部委、各部门、各行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残疾人组织为我国高质量立法做出贡献,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史上共同书写了“立法有责、立法有我、共同参与、久久为功”的新时代篇章。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主题是“包容性发展的变革性解决方案:创新在促进无障碍和公平世界中的作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障碍环境促进委员会联合承办了“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线上发布会,同时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认证实施方案》与《民用建筑无障碍设施评价标准》(T/CNAEC 1304-2022),又为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立法提供了重要支持。

  与会专家们表示,展望未来,无障碍环境立法落地之日,正是社会文明进步、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之时,中国式现代化的愿景已经描绘、号角已经吹响,高歌新乐章、建设新家园、共享新生活,未来可期、前程无限。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