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北京:本月起统一调整社保费征缴时间

发稿时间:2021-04-07 10:38: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7日电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告,为做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自本月起,将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统一进行调整。

  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顺畅,每月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其中社保(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的工作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2021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18日(以下简称扣款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每月 10-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以下简称查缴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每月扣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扣款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时,当天不能进行银行查询缴费。

  遇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扣款日进行微调,将及时通过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通告,建议每月5日前存足费款。

责任编辑:纪佳琦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