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朝墓壁画,反映当时的女性生活情景。(资料图)

唐朝十两庸调银饼(上)和四十两庸调银饼(下)。(沈阳金融博物馆供图)
沈阳金融博物馆收藏着两块庸调银饼,它们经历了千年的时光,从唐代留存至今。
如今,这两块银饼的外表已失去了白银的光泽,在博物馆里极不起眼,但它们却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反映唐代租庸调制的实物,也是这一赋役制度从兴起到崩坏的见证者。
四十两重庸调银饼目前国内仅发现一块
在沈阳金融博物馆的地下金库里,收藏着两块唐代庸调银饼,一块重十两,另一块重四十两。
“这两块银饼已经氧化失去了光泽,虽不起眼,但它们是我们馆里的宝贝,特别是那块四十两重的庸调银目前在国内仅发现一块,属于国家三级文物。”4月21日,沈阳金融博物馆研究室副主任刘磊陪同记者参观时这样说。
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两块银饼的外形设计十分考究,不仅饼体四周浑圆,边缘处有整齐的隆起,类似古代方孔圆钱的外郭。记者注意到银饼表面上刻有铭文。
刘磊讲道,在被沈阳金融博物馆收藏之前,两块银饼一直在一位民间收藏家手里。2003年,他把银饼拿到国内一家知名拍卖会拍卖,但银饼包浆太厚,看上去好像黑色的铁饼,导致无人问津。
后来,这位民间收藏家将厚包浆去除,银饼上的文字才得以重见天日。其中,大银饼上的铭文为“罗江县天宝五年庸调银四十两专知官张语李德银匠王远”,小银饼上的铭文为“怀集县□□庸调银拾两专当官令王文乐□陈友匠高童”。
“在唐代,银还未成为货币。在朝代更迭中,作为贵金属的白银很容易被回炉重铸,这两块银饼能留存至今十分难得。”刘磊说。
浙江省博物馆研究员、浙江钱币学会副秘书长李晓萍2006年出版的 《元宝收藏与鉴赏》一书,将四十两重的银饼收录了进去。经她考证,该银饼是目前发现的唯一存世的四十两重唐朝庸调银。
除了沈阳金融博物馆收藏的两块传世银饼,目前只有1970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南郊何家村出土过一批银锭、银板和银饼,其中银饼共22块,刻有铭文的4块。上刻“游安县开元十九年庸调银拾两专知官令彭崇嗣典梁诲匠王定”字样的银饼有两块,还有一块在铭文上内容一样,仅最后的“匠王定”变为“匠陈宾”,最后一块则刻有“怀集县开十庸调银拾两专当官令王文乐典陈友匠高童”字样。而这些银饼都是十两。
庸调银不是货币,大部分被铸为器物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耿元骊告诉记者,庸调银与唐代的赋税制度租庸调制相关。
唐朝初期实行租庸调制度。武德二年(619年),朝廷发布了一次租调令,武德七年(624年)又发布了一次,称为赋役令。租庸调制是租调令和赋役令的合体。
作为唐朝征收赋税徭役的方式,租庸调制度具体分为租、庸、调三类。其中,租指的是每年每个成年男子要交粮食2石; 调指的是各户每年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布帛,种类根据地方生产特点而定; 庸则是指以实物代替徭役,当时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给国家无偿出劳力20天,也就是役,如果因某种缘故不能给国家出劳力,可按每日交纳三尺布帛来代替。
“租庸调大部分交的是实物,至于实物是什么,则根据当地情况而定。”耿元骊说,随着社会发展,中央会要求地方将布帛等折成另外一种物品,可能是黄金、白银。
根据 《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在开元、天宝年间,“凡金银宝货绫罗之属皆折庸调以造焉”。这种把庸调所收之布帛,折变成轻货(即金、银等体小而价高之物),运到京师国库的制度,叫做“变造”。
沈阳金融博物馆馆藏的刻有罗江县和怀集县字样的两块银饼,可能是罗江县和怀集县的庸调布帛折变为银,铸造成饼状,然后送交到国库的。
“当时,白银只是作为一种物品使用,并未真正进入流通领域。学界普遍认为唐代还没有用银的习惯,其更多的还是作为一种贵金属存在。因此说庸调银饼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耿元骊说。
“到了唐玄宗统治时期,将庸调本来应收的实物转换成银钱已十分普遍。”刘磊说,庸调银源源不断地送到国库之后,大部分被铸为器物,少量赏赐给蕃部,很少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官府为图利将实物折变为白银
根据银饼铭文,可以推断出罗江县、怀集县应是庸调银的铸造地。
据耿元骊介绍,在唐代,产、贡银的州府共有67处,其中大多数位于岭南道。岭南道的辖境包含今天的福建和广东全部、广西大部、云南东南部等地区。怀集县位于产银区,以银代庸情有可原,而罗江县不在产银区,却也用白银代庸,这说明白银在唐代作为贵金属使用已经较为普遍。
“相较于以前的赋税徭役制度,唐初实施的租庸调制度更易实施且兼顾公平。”刘磊说。
唐代的租庸调制度统一按丁征收,不与田地的数量挂钩,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而且还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和稳定。特别是“输庸代役”的规定,使农民的生产时间有了保证,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唐朝的繁荣昌盛,特别是开元盛世奠定了物质基础。
“租庸调制等一系列措施实施后,农民不再因赋税过重举家外逃,而是更加积极地从事农业生产。”刘磊说,唐玄宗前期,粮食获得大丰收,当时一斗谷物多则一二十文钱,少则几文钱,农户猛增至840余万。随着农业的发展,唐代的商业、手工业以及文化也随之繁荣起来,最终进入开元盛世。
然而,进入开元盛世之后,租庸调制却逐渐遭到破坏。
耿元骊表示,一项制度一成不变地运转多年,肯定会产生许多弊病,租庸调制自然也不例外。
况且,租庸调制带有缺陷。比如,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役期的最高限额,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徭役负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这也是它最致命的弱点。因其缺乏灵活性,致使国家获取赋税徭役的量不能因时局变化而有所增加,特别是当战争频繁、官僚机构不断膨胀时,租庸调制愈发显得捉襟见肘。
为了改善这一困境,唐朝的官吏想了很多办法。在此过程中,他们发现将实物折变为白银极为有利可图。
“官府要求农民将庸调所应缴纳的绢、绵、布、麻等折为白银,然而这些东西与白银之间的具体折算比率,显然不是由农民来定而是取决于官府,产生的差价则成为官吏剥削农民的重要手段。”刘磊说,一些官吏贪得无厌,严重破坏了租庸调制。
到了天宝年间,为了逃避租庸调的盘剥,农民纷纷选择逃亡。而战乱又进一步加速了租庸调制的消亡,特别是安史之乱之后,租庸调制几乎形同虚设。
经安史之乱,唐王朝控制的民户数量已不足200万。可以说,唐肃宗时期,租庸调征收额几乎微不足道。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租庸调制被两税法取代。
□本报记者/王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