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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裸聊遭敲诈 贴吧出现批量不雅照

发稿时间:2016-10-19 14:07:00 来源: 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 焦点

  - 1 被“敲诈”男子信息如何泄露的?

  - 同一单位多人信息泄露;“要钱”男子称部分信息来自快递单

  - 新京报记者发现,早在数月前,就有网友称自己遭遇“微信裸聊敲诈”。该名网友的遭遇,与前文所述事主并无出入。发文网友披露,对方透过通讯录添加微信后,即提出裸聊,自己并不知道遭遇截图。随后,对方联系自己称“要一万元”。而自己的手机号、身份证号以及工作单位均在对方掌控之内。新京报记者看到,该网文下面有近百条评论,不少人称自己“也有类似的情况”。

  - 此外,贴吧内出现的数十组不雅照,在地域上具有一定规律性,如南京、长春等地出现频率较高。而在个人信息部分,常有某一家单位多人电话号码信息同时出现的情况。

  - 在陈建的个人信息照片上,其工作单位后,附有多条姓名及对应号码。陈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这些名字均为自己单位同事,其中部分已经在此前调离。而另有事主证实,自己个人信息中的电话号码,是已经很少使用的旧号。

  - 也就是说,从时间上看,不法团伙手中握有的个人信息并不算“新”。

  - 让大多数事主不解的是,对方为何对自己个人信息如此清楚。事主赵强介绍,自己曾在交涉时,问及信息来源,对方仅表示“是有成本的”。而另一名事主则表示,前来“要钱”的男子无意中提及,这些个人信息部分来自“购买快递单”。

  - 2 存在大量淫秽图片,网络平台如何尽责?

  - 律师称平台放任不处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 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看来,网络平台应尽到对相关色情内容的审查义务。

  - 就微信而言,出于隐私保护,公民正常聊天内容很难被逐一审查,双方在隐私空间内的“裸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对于网站而言,基于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是可以屏蔽淫秽色情内容的。如果平台放任淫秽内容长期存在或传播,根据《刑法》规定,就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 就上述“裸聊”案例而言,相关人员疑有利用他人隐私逼迫他人缴纳财物的行为,涉嫌敲诈罪;而在互联网上传、传播淫秽内容同样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是就网络平台而言,应该做好监管工作,防止此类信息传播。

  -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各种途径的信息泄露现象时有发生,而信息泄露近来也成为公安部的重点打击目标。王优银告诉记者,购买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不法分子将个人信息非法曝光或用作非法用途的属于该罪名的加重情节,可数罪并罚。

  -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王煜 李明

原标题:校领导与陌生女子裸聊后遭敲诈 未给钱裸照被曝光
责任编辑:董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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