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民于先生向报社反映,他在去年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当时判定对方全责,双方走快速理赔后,全责方应赔偿于先生3780元修车款。但对方支付了3000元后,剩下的780元迟迟没有给他。于先生打电话找对方,对方一拖再拖……
肇事起因,倒车
于先生介绍,去年3月份,在皇姑区鸭绿江东街,一辆出租车倒车时将他的车撞了。交警赶到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随后两人商定走快速理赔程序。“到了快速理赔中心,也是定的对方全责,并商定到指定的修理厂修车。”于先生说,当时判定的修车费用是3780元。“一周后,对方给我3000元钱。可是剩下的780元钱一直没给我,我打电话催了很多次,有几次对方竟然拒接了。搞得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于先生说,在对方给3000元钱时,他已经把3780元钱的发票给了对方。“因为780元的尾款,我很闹心,找到了对方的出租车公司,公司说这是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公司也没有办法。”
本报记者调解,双方和解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随后联络了肇事的另一方。这位的哥表示:“我是给车主打工的司机,当时肇事后,因为出租车没有车损险,因此出租车的修车费用是我个人承担的,并且由于出险后第二年的保费上涨,车主领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只给我2000多元钱,扣除车辆维修和保费上涨的钱数。所以我就给了于先生3000元钱。”
这位的哥表示:“我承认欠他钱,但于先生多次打电话骚扰我,并且让人在电话里骂我,还曾经到我的出租车公司闹过,我很生气,所以一直拖着没给他尾款。”
经过本报记者劝说,这位的哥表示,对方如果就骂人和恐吓的事向他道歉,就尽快把剩下的钱给他。
经过本报记者和双方当事人的多次调解,于先生打电话向的哥道了歉。的哥表示将会尽快将剩下的尾款给于先生汇过去。
快速理赔应注意这些问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位资深交警,他表示,发生肇事后,双方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理赔,因为谁也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都不是故意的。
另外,快速理赔的赔偿款分3种情况给付:“有些保险公司是双方到场办完手续后,保险公司当场将理赔款给付无责方;还有一种情况是保险公司要求无责方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然后保险公司将维修款赔付给全责方;第三种是无责方要求到4S店维修,这种情况需要车主维修后凭维修发票报销。”交警表示,有些4S店的维修费用高,常高出所勘定的维修款数额,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维修前,双方一定进行细致沟通,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据介绍,如果肇事后出现了纠纷,按照规定公安机关无权进行追款。“市民出现纠纷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只能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