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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被勒死 林间频现捕猎装置

发稿时间:2016-11-15 09:12:00 来源: 华商报 中国青年网

一头被钢丝勒死的羚牛。华商网 图

  11月13日,有驴友上山时发现一头被钢丝勒死的羚牛。该驴友表示,山上有不少那种钢丝套,估计是非法捕猎者设置的。目前,陕西省森林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

  驴友:附近还有捕猎的钢丝套

  11月13日,西安市民米女士与朋友一起到秦岭爬山,当日上午10时许,她们走到小王涧保护区附近,发现一头被人下套勒死的羚牛。

  米女士说,羚牛就死在山上的一条小路上,路两边被堵住了,中间只剩容一人通过的空间。勒死羚牛的钢丝应该是事先布置好,专门捕猎动物用的,因为附近小路上还有几处也设置了钢丝套。米女士推测,羚牛从这里通过时,被套住了脖子,它越挣扎钢丝就套得越紧,最终被勒死。

  由于当时山上没有信号,米女士和朋友没能立即报警,他们也没有破坏现场,只拍了几张照片便离开了。根据米女士提供的照片看,一头羚牛脖子上勒着一根钢丝躺在地上,它身下一片狼藉,像是挣扎所造成的。

  米女士表示,上周日她的朋友走过这条路线,当时还没有羚牛的尸体,所以她推测羚牛是这几天才死的。“活生生的动物就这么被勒死了,太残忍,这种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森林公安:初步判定是羚牛

  据了解,羚牛与朱鹮、大熊猫、金丝猴并称“秦岭四宝”,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网站上的一篇报道显示,2015年底陕西各自然保护区的羚牛种群数量有5700多只。

  11月14日,米女士向陕西省森林公安局报了警,并向警方提供了照片和事发地点的坐标。下午,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民警已经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民警表示,从市民提供的照片上看应该是羚牛,民警已连夜上山进行调查,但因路途较远当天无法返回,预计第二天才能返回。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标题:秦岭一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被勒死,周边还有不少捕猎装置
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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