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山东临沭县的马玉萍接到了许多全国各地打来的电话,这其中有记者,有久不联系的朋友,还有同事。当日,“最高法指令再审13年前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一事成为新闻热点。

▲最高法关于张志超案的再审决定书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作为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心中百感交集,“天黑盼着天亮,天亮盼着天黑,想着一天天快点过去。”
从2005年农历正月初四凌晨,张志超被警察带出家门时起,马玉萍心里始终认为儿子不可能干出那种(强奸杀人)事。直到2011年,张志超服刑5年多后,她亲口从儿子口中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从那以后,这个年近半百的女人便踏上了为儿子申诉的道路,基本每月都会去探望服刑中的儿子。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赴山东临沭,见到了为儿子张志超奔走申诉多年的马玉萍。今年53岁的她戴着口罩,遮挡不住花白的头发与沧桑的面容。

▲马玉萍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生活改变
13年前儿子被带走
后来离异,孩子父亲去世
张志超的父母张怀江与马玉萍曾同为临沭县百源大世界职工,父亲是经理,母亲是销售员。“那时,他们家庭条件相当好,日子过得其乐融融。”百源大世界原职工马俊(化名)说。
2002年,张怀江被诊断罹患脑瘤;2006年,张志超因罪获刑;2007年,张怀江与马玉萍离婚;2012年,张怀江去世。家庭破碎了,马玉萍的生活也彻底改变了。
“正月初四凌晨一点多了,突然有人来敲门。” 回忆起儿子被带走的那一幕,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当时16岁的张志超住在一楼, 自己和张怀江住在二层阁楼。 “他父亲生病,行动不便,我下楼开门。几个警察进到儿子房间问他:你叫张志超吧?然后问了出生年月。有个人说让我去拿个袄,等我进屋拿袄出来,他们已经走了。”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张志超并未上诉。

▲当年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7年申诉之路
为给儿子申诉,张母曾在法院附近打工
从2005年正月初三到2006年张志超一审宣判,马玉萍除了在刑警队远远一瞥之外,再未见过儿子,更没与儿子交流过。就连庭审与一审宣判,她和张怀江也“因故”未能到庭。马玉萍说,他们当时并未收到通知。
对于此案,马玉萍说:“我一直相信不是张志超干的。”
2006年4月,张志超开始在少管所服刑。5年后的2011年,临近夏天的一次会见,马玉萍回忆道:“(会客)快要到时间了,儿子突然说:妈妈,你相信我是因为那个事进来的吗?”从那以后,马玉萍就坚定地要为儿子申诉。她找了律师,开始四处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