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中院一审判定,省高院终审判决,被告人蔡美枝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美枝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核准判处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12月30日,蔡美枝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
公判大会现场“上课” 娱乐场所代表院校师生旁听
这是全省禁毒大会战开展以来,海口中院举办的第三起大型毒品案件公判会。当日,海口中院还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罪陈强等18人公开一审宣判。他们分别因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被判处刑罚。经一审判决,洪清松等22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女毒枭蔡美枝被执行死刑。
这次公判会也是一场禁毒教育宣传课。当天,省、海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口各大娱乐场所代表以及师生代表等旁听庭审,接受禁毒教育。
毒品害人
重判案例
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毒
判刑11年半
2016年初,罗山(男,海口人)多次在其住处向他人提供毒品,并容留他人多次吸食毒品。同年4月11日中午,公安民警在罗山住处抓获罗山及多名吸毒人员,当场缴获冰毒321.4克和其他毒品。法院认为,罗山非法持有冰毒321.4克,并容留多人多次在其住处吸食毒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贩卖毒品
判刑15年至死刑
2015年12月31日晚,公安民警在一出租屋内将正在分装打包毒品的陈有崇(男,定安人)等人抓获,并从该屋内缴获冰毒166.51克、K粉297.1克以及其他种类毒品和贩毒工具等物品。法院判决陈有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庄庭锡(男,广东陆丰人)于2014年9月贩卖冰毒3007.93克,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又系累犯,且到案后拒不认罪,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判处庄庭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运输毒品判处死刑
2015年11月17日晚,曾智坚(男,广东徐闻人)、陈鹏(男,湖北谷城人)非法运输冰毒1901.32克,K粉302.79克。法院判二人犯运输毒品罪,曾智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