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涛(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自贸港研究中心主任)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以此作为中央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为未来自贸港建设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4·13”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海南发展不能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更加注重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三年来,海南加快建立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为支撑的“3+1”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了依托开放、服务开放、引领开放的现代产业格局。此次发布的《特别措施》着眼开放大局、立足海南实际,提出包含医疗、金融、文化旅游等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措施,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自贸港建设,为海南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带来新的政策红利。
首先,放宽市场准入为自由贸易港的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比如,《特别措施》聚焦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其中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等四项举措均涉及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产业发展,势必将大幅度提升海南医疗旅游产业的竞争力,提升高端医疗和康养服务水平,有利于自由贸易港做好“旅游+医疗”这篇大文章,促进旅游和医疗的“消费回流”。
其次,放宽市场准入为自由贸易港的高新技术产业开辟广阔创新空间。 比如,《特别措施》支持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支持在海南开展北斗导航国际应用示范;支持设立社会资本出资、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航天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航天领域相关保险业务;支持商业卫星与载荷领域产学研用国际合作,鼓励开展卫星数据的国际协作开发应用与数据共享服务等。这些措施都将为培育深空产业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强力推动以文昌国际航天城为代表的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发展。
总而言之,《特别措施》是自贸港建设过程中持续推进、持续发力的又一重磅举措,有利于推动海南成为全国畅通市场准入的样板,有利于海南自贸港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治理模式,有利于稳定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与预期并加速汇聚全球高端要素,确保海南在医疗、教育、金融、文化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到“既准入又准营”,支持海南在商业航天、种业、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持续优化和放宽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推动海南打造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为支撑的“3+1”现代产业体系,进而使海南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最开放、最友好、最具吸引力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