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丨郑州: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约车的出现也确实给现行的法律提出了新的难题。网约车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又该如何划分呢?其实,目前国家及各地政府已经着手研究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网约车进行有序的管理。
2017年1月22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除应当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证网络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现象丨网约车频出事故乘客安全谁来保障
由滴滴出行平台约到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关于网约平台究竟是否担责的争论频见报端。
2016年3月5日,北京市的郭女士海淀区小营西路与毛纺路交叉口,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于先生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小型客车前部与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原告受伤和自行车损坏。于先生驾驶的车辆所有人是北京恒誉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为“滴滴快车”,该车辆肇事时,正在从事滴滴快车载客服务过程中。
2016年11月20日,郑州市民小刘使用“滴滴出行”软件叫了一辆顺风车后,因交通事故头部撞击车窗受伤,后被诊断为脑震荡、皮下血肿、急性应激障碍。
2017年2月23日,陕西女孩小美乘坐滴滴顺风车后,喝了司机给的饮料后昏迷,次日醒来发现自己身在宾馆且衣衫不整。目前,司机涉嫌强奸被刑拘,另一人在逃。
在郑州市民小刘案件中,“滴滴出行”的提供者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方答辩称,顺风车是合乘提供者与合乘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顺风车平台只是提供居间服务,不是承运服务,因此不存在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有侵权方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丨乘客可以要求网约车平台方承担赔偿责任
智钰珊所遭遇的问题也引起律师群体对网约车安全保障问题的关注。
郑州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霍亚飞认为,事故发生后滴滴公司以乘坐的是平台提供的出租车不在先行垫付范围而不予垫付相关费用,但从滴滴出行宣传的行程中金+钟罩铁布衫来看,对于服务过程中造成乘客伤亡的,滴滴公司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合理费用,并没有把出租车排除在外,可能涉嫌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情况。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一旦乘客因乘坐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应该成为赔偿主体。
依据现有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网约车的相关规定,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找到的出租车,乘客和网约车平台形成一种承运合同关系,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可以要求网约车平台方承担赔偿责任。
霍亚飞同时建议网约车平台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承运过程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首先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