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丨滴滴公司回应认为家属方诉求不具有合理性
3月21日晚10时30分左右,来自北京的滴滴公司出租车事业部负责安全处理的罗姓经理与智钰珊等会面。经过近2个多小时的谈判,滴滴公司代表表示亡者家属可写下其诉求,并于第二天11时和18时就不同诉求给予回复。
从智钰珊亲属写的诉求列表中可以看到,其提出的要求包含保险费用和赔偿费用共170万元。“田俊在事业上做的很好,在郑州和驻马店等地市都有入股的美发店,全年收入在50万左右,所以我们提的这个诉求并不过分。”但殷红科和亲属们列出的诉求并未被滴滴公司代表接受。
3月22日,滴滴公司方回复给智钰珊的信息显示,“滴滴出行平台愿意在责任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经济补偿,但家属目前的诉求缺乏合法性、也不具有合理性,建议在警方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我们再根据责任划分、分担比例来沟通补偿问题。”
“这和他们的宣传截然不同,宣传上称‘滴滴出行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费用,他们并没有做到这点。”殷红科认为,既然是通过滴滴平台约的车出的事故,那么平台就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3月23日,大河网记者与滴滴公司罗姓经理取得联系,被介绍至该公司公关部门,并从该部门工作人员王祚义处获得一份公关部门对该事件的回复。
回复称,在出租车叫车这个功能上,滴滴没有向司机和乘客收取过任何费用,接入平台的所有出租车辆和驾驶员均由出租车公司直接进行管理,出租车公司有法律义务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当事人对平台司乘意外综合险的理解有误,在平台对外的公开宣传中,均明确此保险不覆盖出租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