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药品流向的询问,深圳致君制药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回答,“我什么都不知道。”
“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那是经营企业的问题。”南昌立健药业行政部负责人称,“止咳水不是我们想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我们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单位。”但对于各渠道的销量,该负责人拒绝透露。
“根据我们掌握及查处的情况,市面上流通的货源主要是2015年5月前生产、且无‘精神药品’标识的库存产品。”广东省食药监局回复称,这些流入非法渠道的产品隐秘性强,监管难度较大。
“止咳水确实从合法渠道购自生产企业,但有些经营企业明知流向不明,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南方地区一位食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表示。
司法文书证实了这一点。2012年,为了谋利,南昌立健药业重庆办事处业务员姚起辉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借用重庆中贵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多次从本公司购进“立健亭”,加价后销售给三志物流重庆分公司员工艾某。艾某再将“立健亭”转运至南昌销售,最终流入不具有销售资质的个人手中。
按照国家药监部门要求:买卖此类止咳水,交接货必须由卖货方出具出库清单,卖方销售人员将货送到买货方仓库,买货方出具入库清单。为规避这一规定,中贵公司伪造了“立健亭”的入库和出库清单。
两年间,姚起辉19次签署合同,从立健药业购买“立健亭”16.9万瓶,售价435万余元。仅从艾某处,便非法获利70余万元。2015年3月,姚起辉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记者发现,2015年5月管控升级后,类似案件已被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
4 替代品现身
查阅食药监总局、国家禁毒委发布的《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我国精神药品的滥用情况似乎并不严重。2014年的报告显示,以“安定”为代表的医疗用药滥用仍处于较低水平 (1.3%) ,远低于海洛因 (56.1%) 和冰毒 (36.8%) 。不过,公开报道中鲜有非管制处方药滥用的数据,仅在2009年的报告中提及,该数字基本稳定在3.1%-3.3%。
陆林告诉记者,1992年国内就建立了药物滥用监测系统,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但数据主要来自禁毒所、戒毒门诊等禁毒机构。
何日辉接诊过的三千多名药物滥用成瘾患者,就从没算入统计。3月1日,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门走访了何日辉所在的治疗中心,了解强力枇杷露成瘾案例。
企业主动上报更是奢求。“企业明知止咳水滥用会上瘾,但只想闷声发大财。”何日辉认识某厂家的一位高层,建议拿出一笔资金帮助成瘾患者的治疗,对方不置可否。
开展药物滥用现患调查,是陆林所在的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的工作之一。但他坦承,青少年止咳水滥用的流行病学调查并未在全国范围开展过。2008年,广东省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对该省部分地区的中学生进行过调查,当时的患病率为0.54%。2009年的第二阶段调查,数字下降到0.09%。2012、2014和2016年,广东省食药监局又开展了三阶段大样本流行病学调查,数字逐年下降,“中学生滥用止咳水处于低流行或散发态势”。
但何日辉却高兴不起来。2015年5月,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管理升级后,黑市把货价抬得很高,“医院正常卖不到20,外面要200多,比冰毒还贵。有些人索性‘溜冰’ (吸食冰毒) 去了。”
香港代购成了“咳友”的另一种选择。“可待因含量低于0.1%的止咳水,药房需要药剂师在场监督才能出售;含量在0.1%-0.2%,要在毒物册上填写销售记录。”香港卫生署药物办公室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但无论如何,买到“佩夫人”这类含有可待因的止咳水,远比内地容易。
“青少年如此大量的服用精神药品和非处方药,主要为了体验特殊精神效应。”原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任刘志民强调,这种“非医疗用途”的滥用,很容易导致精神和身体依赖性。
“下一步,国家是不是打算对右美沙芬、强力枇杷露管理升级?”何日辉有点矛盾。止咳水滥用是全世界共有的问题,但纳入“第二类精神药物”管理,惟大陆一家。“药是好药,按剂量服用不会有问题”,他也理解监管部门的初衷,只是觉得,一刀切解决不了问题。
“药店的处方药,有多少是凭处方销售的?有多少医生真正认识到了医源性药物依赖的危害?”何日辉说,这不单单是药监部门的工作。
对于处方药滥用成瘾,最受业内认可的要数加拿大发布的“应对处方药滥用危机”国家战略。禁毒机构、教育部门、药监、公安和医疗机构相互配合,共同执行“预防、教育、监督监测、执行和治疗”五大支柱行动,形成闭环。
刘志民说,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除了加强禁毒、禁药方面科普知识的教育,还应给青少年灌输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的教育。
身为父亲,老胡曾举报过当地一个贩卖止咳水的窝点,那是街边一家不起眼的杂货店,卷帘门半拉。当地食药监局的答复是:“私人贩卖止咳水,不归我们管,找公安部门。”而公安部门,似乎对贩售海洛因、冰毒的“大案子”更感兴趣。
老胡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只希望,儿子小胡的药瘾能赶紧治好。
(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黄俊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