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图片来自:环保部网站
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截至2月,督察组交办的19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55家,立案处罚661家,拘留32人,约谈744人,问责836人。
督察认为,甘肃省十分重视环保机制建设,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督查问责,先后对工作不力的60余个单位和950余人实施效能问责。兰州市2016年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5%以上,优良天数增加50天。
截至2016年年底,甘肃对祁连山生态保护区内大部分采矿、探矿项目实施关闭或冻结。甘肃省积极实施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工程,2010年以来完成封山封沙、育林育草237万亩,荒漠化、沙漠化面积分别减少38.7万亩、14.1万亩。加快石羊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干涸半个世纪之久的民勤青土湖形成25.2平方公里水面和106平方公里旱区湿地,局部地下水位得到恢复。
同时,督察也指出,甘肃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突出。2013年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2011年以来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先后两次调整范围,调减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50%。全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直到督察组进驻甘肃,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致使2016年底计划完成的“全省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等目标任务无法落实到位。
二是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省国土资源厅仍然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大规模无序采探矿活动,造成祁连山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表塌陷等问题突出。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水电开发强度较大,该区域现有水电站150余座,仅黑河上游100公里河段上就有8座引水式电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部分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
2013年以来,全省还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样存在非法采矿、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部分地区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突出。白银市涉重金属企业集中,环境风险问题突出。白银公司选矿公司去年曾相继发生回水管道破裂、选矿矿浆泄漏等污染事故。2015年国家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治理东大沟重金属污染和含铬土壤污染,资金到账一年有余,项目至今仍未开工。陇星锑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要求建设完成尾矿库雨污分流工程和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山丹河流域每天有4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2013年以来水质持续为劣Ⅴ类。
督察组强调,甘肃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报记者 寇江泽 邓 圩 柴秋实
广东中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启动于2012年,是多年来中山规模最大的市政工程之一。2014年5月,中山市降下一场特大暴雨,城区多处出现严重的水浸街现象,甚至超过往年,引发对雨污分流工程效果的质疑。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结论,印证了当时的质疑。
2015年9月,因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甘肃省张掖市、甘肃省林业厅以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的联合约谈。当年9月22日卫星遥感显示,张掖市辖区内有20处工矿用地、40多处水电设施、3处未批先建旅游设施。其中,黑河和石羊河流域水电开发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