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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半马替跑者猝死 家属索赔124万

发稿时间:2017-02-28 04:12:00 来源: 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 释疑

  转让者、替跑者和组织者各担何责?

  律师认为死者确实应承担超三成责任,组织方若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或可免责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表示,此案中,吴刚违反赛事规则,私自冒名替跑,李华私自转让参赛资格,赛事组织者对明显替跑行为未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共同造成吴刚猝死,三方对损害后果都负有过错,且程度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王常清据此认为,三方应对吴刚的死亡平均担责,即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由于吴刚违规在先,过错程度相当之高,甚至可能承担超过三分之一的责任,而非代理律师在起诉状中所提“吴刚承担30%的责任,组织方承担70%的责任。”

  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看来,即使是正常参赛选手,因自身原因猝死,本质上也属意外事件,死者家属难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主张赔偿。此外,替跑行为与马拉松比赛追求的公平精神相违背,依据公序良俗的一般法律原则,如无证据证明组织方有明显过错,则组织方不应担责。

  王优银表示,若组织者有证据证明已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即吴刚是在通过了安检后“混进去”,则有希望免责。

  ■ 追访

  参赛名额线上交易猖獗 主办方称难防

  资深跑友杨天(化名)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由于国内“跑马”日益走热,大型马拉松赛事往往“一票难求”,在此基础上,催生出庞大的参赛资格转让产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参赛资格转让,分为“公益”及商业两种。前者因实际参赛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参赛,故将参赛号码通过跑友之间的微信群进行转让,通常为无偿或者仅收取报名费。而后者,则是参赛者在报名并中签后,将参赛号码高价卖出。

  杨天透露,以“公益”形式进行的参赛资格转让,通常事先约定,赛前领取的跑步装备和完赛包、奖牌,以及最终成绩,均属于替跑者,“在圈内形成默契”。

  与之相对的是,高价“贩卖”参赛资格,也在日益兴起。通过某购物平台,输入“马拉松名额”,搜索到百余位卖家,涵盖各地马拉松赛事。这些比赛的参赛资格,定价多为500元左右,部分热门赛事高达千元,但实际报名费在200元以内。

  一家出售“2017年北京马拉松比赛名额预订”的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的名额来自赛事合作酒店,名下有男、女各一个北马直通名额,每个售价999元。而一名以500元出售无锡马拉松参赛名额的卖家则称,自己通过官网报名,并最终中签,但是“不想跑了,换点钱”。

  杨天介绍,目前国内“跑马”流行,部分热门赛事需要在报名后,参与抽签。相对于新手而言,曾有过参赛经历,或者报名成绩在4小时以内的“高手”,往往能直接获得名额,“这部分名额构成了网络贩卖的主力。”

  公然参与替跑,为何能通过赛事组织方的检录?曾主办过南京国际马拉松赛事的江苏问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名陈姓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近年来,组织方对替跑的查处力度已经在不断加大,甚至推出“人脸识别”,但依旧防不胜防。

  “替跑者的办法,总比组织者多。”上述陈姓负责人称,由于马拉松赛事在室外举行,参与人数多,赛道长,沿途围观者数量庞大,对组织方而言,精确控制每一位参赛者,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她表示,组织方需要对参赛者尽到告知义务,即拒绝身体不适宜者参赛,“除此以外的,就很难全部保证了。”

  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 武琳悦

原标题:厦门半马替跑者猝死 家属索赔124万
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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