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副省长:
负责工商、非公经济,质量、食品药品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外事(港澳事务)、侨务,旅游,社科研究、参事、文史、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文化厅,省政府外事办(省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省社科院、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省文博局、省文物局。
杨子兴副省长:
负责农林水牧渔、农村综合改革、扶贫开发、县域经济、生态建设,民族、宗教,民政、防灾减灾、双拥、优抚、残疾人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两西建设指挥部)、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残联、省监狱管理局、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指挥部)、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
常正国秘书长:
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省长联系机构编制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
未列入的省属事业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省属国有企业分别由省政府国资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