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林铎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主管省编办、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虞海燕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节能和能源保障、物资储备,统计调查,财政、税务、金融,商务、招商引资,国土资源、矿产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政府法制,机关事务,驻外办事机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协助省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审改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贸促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务员局、省能源局、省经济合作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煤田地质局,甘肃行政学院,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甘肃银行及其他省属国有金融机构。
郝远副省长:
负责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卫生计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科学院、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红十字会、省计生协会。
黄强副省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电力,安全生产,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地震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信委(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环保厅(省核安全局)、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安监局(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各工业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