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 杨月)日前,在中西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的农村,一个农户完全能做到规模经济,直接生产领域已不需要合作社。当年在生产领域搞合作化的根据,现在已经没有。
论坛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 杨月摄
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发布了《中西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处境与对策》报告。报告对中西部的城镇居民、农民工和农户展开问卷调查和访谈,共获得有效问卷14160份,构成了该研究的主要数据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中西部的农业合作社,报告调查显示,2519位受访者中,有396位报告所居住村庄有农业合作社,占总样本量的15.72%。在有农业合作社的村庄,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比率为29.16%。其中44.92%的受访者表示合作社“帮助很大”或“有一定帮助”。根据调查结果,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民并没有普遍感受到农业合作社的帮助。访谈中还了解到,不少农民感受到的帮助的源头是来自政府的补贴,而非农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本身所带来的效率。
那么,既然有了企业,为什么农业合作社还要存在?报告从组织目标、回报方式、决策方式、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深加工、组织发生腐败的概率七个方面将农业合作社与企业两种组织形式进行了对比。报告指出,就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形式而言,合作社并非唯一选择,市场也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另一种有效形式,要进一步研究农业合作社和企业、和市场的边界。
对此,党国英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农村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改革土地制度,当年在生产领域搞合作化的根据,现在已经没有。他指出,当初搞合作社,因为一家人劳作的效率低,所以要搞共同共有产权。现在一个农户完全能做到规模经济,直接生产领域不需合作,产业链其他环节需要合作时,再合作就可以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合作社和企业并不对立。他指出,合作社可以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不能,其肯定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合作社本身有它的治理结构,但是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张晓山预言,未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期间,中国农业经营主体仍将是多元化的,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之外,还会有大量的小规模农户,而且有很多都是第一代农民工、甚至第二代农民工。未来,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用益物权将可能更多地出让给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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