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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河:慈善法充满国家对弱势群体关爱

发稿时间:2016-03-11 23:20:09 来源: 正义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接受本网独家专访,从法治与人文角度解读慈善立法。正义网记者党小学 摄

  正义网北京3月11日电“慈善法是一部充满了国家对弱势群体关爱的法律。”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接受本网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

  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立法建议至今,中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孕育十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经过两次审议后,将慈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部法律历经十年,即将出炉。

  二月河说,慈善立法顺应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发展、人文思想进步的需要,这部法律出台十分必要。可以说,有没有法律,我们的慈善事业都在进行,在依法治国的当下,立法有助于慈善事业进入法治化轨道,有助于慈善事业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

  “慈善发扬了中华民族互帮友爱的传统美德,是圣人所说的‘仁者爱人”,也是大同思想的展示,‘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二月河说,慈善立法是人道主义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上的体现,通过立法可以刺激一批新的慈善家诞生,促使社会公道和公正平等的体现。“可以说,这是一部和谐的、人道的、充满爱心的法律。”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还有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一场脱贫攻坚战。“扶贫济困正是需要慈善事业的支持。”二月河说。

  捐助是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无论捐助多少,都表达的是爱心。二月河说:“我不主张追问慈善家的付出动机,只要付出,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对社会都是正能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本身就是义行善举,不要说他在作秀,追问往往会把一批行善者给吓退。”

  “但我主张,一定要保持受赠者的尊严,不要让他感到自卑、内愧。”二月河说,立法能够保证弱势群体受赠者个人的尊严,“你给有荣誉,我拿有尊严”。

  记者注意到,慈善法草案第63条规定,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

  二月河认为,受赠者的尊严等于是民众的尊严,捐助不能以伤损受赠者的尊严,让人有嗟来之食的感觉。否则如古人所说,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二月河,本名凌解放,河南省作协名誉主席,以“帝王系列”小说作品《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声名远扬。他已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不仅是作家,也是鲜为人知的慈善家,至今已捐款上百万元。他捐款有三个原则:不指定具体单位,不针对哪个人,不张扬宣传。

原标题:二月河:慈善法充满国家对弱势群体关爱
责任编辑:邢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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